第54章 一篇可以看作是番外的东西。[第3页/共3页]
达到上海的第二天,在突但是至的雨下,我碰到了小鹿。
但我很喜幸亏他的故事里,阿谁贯穿始终的点――固执。又或者说,爱就是自觉标。
我小时候算是个比较狂热的中二病,还腐的极深,恨不得每天趴电脑前看男男,一言分歧就撕逼,这类事更是不堪列举。但所幸脾气大大咧咧,也结识了一帮小火伴,很多人现在仍然有联络。此中也有一部分是gay,直到厥后我就像有了天线一样,糊口中也有了很多gay蜜。他们光怪陆离的糊口偶然候让我感觉可骇,另有的时候让我感觉和二次元中的完整分歧。
他看了看我,半晌才问,为甚么不换我的姓?
小鹿看着我笑,随你吧。
然后他俄然说,他一点也不会赢利,他的钱满是他哥哥给的。
然后这个故事就开端了。
本来这个应当写在结束后,但是我有点憋不住干脆提早写一部分。
我的私心终究还是让我挑选让他过的好点,既然是塑造如许一个形象,让阿远有一点担负。
他哥哥和嫂子我都没有打仗过,以是统统都是脑补。但是比起阿谁小鹿本身说和他三分像的哥哥,我更对嫂子感兴趣一点。
阿远性子挺开畅,看起来和直男差未几,是很好相处的脾气。嘴甜,特别会夸人。我感觉文中对他的表述实在根基失实,但我和他一向打仗未几,就当作为了避嫌,并且关头是我实在真的不是太喜好他,大抵是我提早了那么一会熟谙都雅的小鹿,以是偏疼他。
……我说实在你们不找我也能够的,萍水相逢客气客气不很普通。
我们聊了一夜,实在很多事他们的挑选都和我本来的三观分歧,但这已经成为了他们的挑选。
他一走路就看出来了,腿有点弊端,有点坡。
他本身也是个gay,有些事比我更加敏感。实在gay里很多都是善妒的,小鹿因为真的对他不错,他倒是常常夸小鹿。可和我一样他也不喜好阿远,纯真的感觉他对小鹿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