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七十九章 红烧肉的初体验[第1页/共2页]
麦格按照体系的唆使,对他停止了指导性的回想,尽量复原一个实在的模样,而不是活在安格斯臆想中的阿谁形象。
麦格笑着道:“不消急着下定论,这但是一份对老年朋友也很友爱的菜,不尝尝的话,又如何晓得是否合适。”
安格斯把红烧肉放到嘴边,然后把常日最难嚼的猪皮咬了一口。
体系的声音在麦格的脑海中响起。
甘旨的红烧肉,配上坚固的米饭,一口接着一口,驱走了统统夏季的酷寒,让人沉浸在暖和的甘旨当中。
“我有酒、有肉,我们喝两杯吧。”麦格端着一盘烤牛肉串和两大杯啤酒走了出来,一杯放在安格斯的面前,一杯放在本身的面前。
“我给你再添一碗饭吧。”麦格浅笑着说道,拿起碗向着厨房走去,很快又端着一碗饭出来。
“这世上如何会有如此标致精美的餐厅,就算是洛都,也从未见过。”安格斯摆布打量了餐厅,眼中尽是赞叹之色,他当年也算家道颇丰,洛都驰名的餐厅,他但是一家都没有落下,可要论精美和标致,还真没有一家能够比得上这麦米餐厅的。
方块状的猪肉,猪皮、肥肉、瘦肉格外清楚,明显是常日让人感觉肥腻的一块肉,现在如许看起来却让人想要尝试一下。
再看那黑陶碗中的红烧肉,肥瘦相间,光彩红亮,就连肉皮都透着晶莹的Q弹的感受,让人想要咽口水。
看来这份红烧肉具有非常好的适应性,连牙口不好的老迈爷都能再来一碗,也算是胜利做了一份调研。
当然,在他的眼中,铺金镶钻也算不上甚么标致,只能说比较刺眼罢了。
安格斯吃完了第二碗米饭,一碗红烧肉也完整吃完了,就连汤汁都没有剩下一滴。
冰冷爽口的啤酒咕噜咽下,比山间的清泉更加甘冽,带着淡淡的大麦芳香,以及一种特别的香味。
“如许的餐厅,用餐必然很贵吧?可我……”安格斯摸了摸本身口袋里独一的一个铜币,在内心冷静叹了口气,感受屁股下仿佛坐着针毯般,有些坐立不安,只能端着杯子里的水一口接着一口的喝着。
可麦米餐厅那两块庞大的水晶,已经完整赛过那无数的黄金和宝石,让人冷傲非常。
“这……又让你破钞了。”安格斯满脸惭愧,可看着那打啤酒杯中的冒着红色气泡的啤酒,和氛围中飘零的酒香,喉咙又是忍不住转动了一下。
“我也能咬的动吗?”安格斯闻言脸上暴露了一丝不测之色,看着面带浅笑的麦格,踌躇了一会,还是拿起筷子夹起了一块红烧肉。
“眉心偏左有一颗黑痣,后脑勺有个弯月状的疤痕,本名是贝克・巴泽尔……”麦格开端确认关头信息。
苦涩酥软的红烧肉,肥而不腻,悄悄一咬,苦涩的肉汁从肉里溢出,红烧肉的甘旨在这一刹时获得了最完美的开释。
如果没有产生那件事,现在他们一家三口在洛都,应当能够过上非常幸运的糊口吧。
“好香!”安格斯的眼睛已经亮了起来,浓烈的肉香味扑鼻而来,赛过他昔日吃过的任何肉类。
与大麦酒有些类似,但是比起口感略苦的大麦酒,这清爽适口的啤酒却让了喝了还想再喝。
一大杯啤酒,安格斯不一会就喝完了,打了个嗝。
麦格又给他续了一杯,然后道:“白叟家,我实在还是一名画像师,如果你信赖我的话,或答应以把你的孩子的长相奉告我,我给你画一幅他现在能够的模样,你拿着图去找人,胜利的概率或许会大一些。”
“叮!基因取样完成!”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