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 青梅竹马来[第1页/共9页]
他身后还跟着两小我,一个穿戴连衣裙的年青女子,长发披肩、身材窈窕、脸容秀美;一个戴着眼镜、气质斯文、举止有礼的男人,竟然是昨日见过的周不闻状师。
我不解地问:“甚么事?”
两人吃完饭,吴居蓝自发清算了碗筷去洗碗,已经干得有模有样,不像明天那样需求我时不时地提示,我放下心来。
我忍了半晌没忍住,问:“味道如何?”
周不言闷闷不乐、神采很丢脸。
这一觉睡了整整十个小时,数日来的怠倦一扫而空,连表情都好了很多。
今后,我就跟着李大头混了。垂垂地,我们学会了闽南话,也会讲一点点黎语,融入了海岛糊口。厥后,还和同一条街上真正的土著江易盛成了好朋友。
我看着他的背影,内心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又是好笑,又是难受。这个傲娇的男人,即便自负心受伤了,也不肯扯谎说本身用过电脑,只会简朴卤莽地用不屑和冷酷来粉饰本身,我想起了小时候的本身。那一年我六岁,爸妈正又吵又打地闹仳离,谁都顾不上我,连我的裤子短了也没人发觉。一起玩耍的小朋友的妈妈留意到我的宽裕,美意肠给我买了两条裤子,可敏感的我第一时候不是感激,而是被戳到把柄的尴尬,死活不肯收那两条裤子,还一遍遍夸大我妈妈买了很多新裤子给我,只不过我不喜好穿新衣服,就喜好穿旧衣服。
我当即下载了一个五笔输入法的教程,简朴演示了一下后,对吴居蓝说:“这东西只要背熟字根,练习一段时候就能上手。”
或许天空过于湛蓝、阳光过于光辉,或许树太绿、花太红,这么一幕简朴平常的家居气象,竟然让我的心顷刻变得很柔嫩暖和。我含着一丝浅笑,一向定定地看着。
我十岁那年,因为爸爸再婚、继母有身,局促的家里再没有我的容身之地,被爷爷接回了故乡。我不会说闽南话,也不会说黎族话,一口字正腔圆的浅显话,在黉舍里非常惹人重视。刚开端同窗还对我又猎奇又恋慕,可很快爸爸不要我、妈妈跟野男人跑掉的动静就在黉舍里传开了,同窗们的猎奇恋慕变成了怜悯鄙夷。当时候,我像只刺猬一样,用锋利的反击去庇护本身支离破裂的自负,没多久就变成了同窗们的眼中钉、肉中刺,功课本被扔进厕所,放学路上被吐口水,乃至有男同窗捉了蛇放到我书包里……长大后回过甚看,不过是小孩子的恶作剧,可那些恶作剧让当年的我如同身处天国,直到李大头搬来。
我明白了,不过已经风俗了他的嫌弃,又是仓促忙忙做的早餐,也没希冀他对劲。我嘀嘀咕咕地为本身辩白:“我的厨艺固然不能和饭店的大厨比,可从小就干家务活,家常小菜做得还是不错的,连老是挑我错的杨姨也说我饭做得不错,你估计是吃不惯我们这边的口味。”
周不闻指着本身身边的斑斓女孩说:“小螺,我给你们先容一下。周不言,我的堂妹。”
他和我一样,会说字正腔圆的浅显话,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和奶奶糊口在一起。不过,他没有父母,并不是因为父母仳离,而是因为爸爸死了。某段时候,我曾很过火地想,我宁肯像他一样,起码想起来时,爸爸是不得不分开我,而不是主动抛弃了我。
我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眯着眼想,吴居蓝起来了吗?不晓得他明天早晨歇息得如何……正想着,听到有声音从院子里传来,我从床上一跃而起,跑到窗口,探头向下望去――天空湛蓝,阳光光辉,院子里绿树婆娑、鲜花怒放,彩色的床单被罩挂在竹竿上,跟着海风一起一伏地飘荡着。吴居蓝白衣黑裤,站在起伏的床单被罩间,正把洗洁净的衣服一件件挂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