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初遇[第2页/共2页]
宝宝意味深长向秦松看去,不知此人是否合适他的口味,然后,他扣问的目光扑了个空。
戴着美瞳老花镜的宝宝看的很清楚,那眼神和人一样冰冷,让人莫名想到深山峡谷中经年不散的浓雾。
够酷,够冷。
不过另有别的种传闻,传闻有次他醉后自言自语,说是相爱多年的男友不知为甚么俄然他杀身亡,遵循遗书上的要求,他才每日这般声马犬色,看似活的萧洒对劲。
他不由自主拿起电吉他,下认识左手高低滑动,右手快的近似呈现幻影连弹,一段狠恶旷达的SOLO在酒吧喧闹的空中蓦地响起。
白锦寅跟了上去,四周或猎奇,或□□裸带着挑逗的眼神像X光般扫来扫去,如果个普通男人必定能猜出此中意义,但可惜,在骷髅领主白锦寅眼里,男人和女人的不同仅在于谁的骨架更大,更健壮。
在他印象中花心大萝卜妖般的秦松痴痴看着舞台,刚好五颜六色的镭射灯扫过,那眼神极深极远,像是有某种禁止不住思念呼之欲出,眼角,有晶莹微光闪动。
这几年买卖蒸蒸日上,很有成为全市同道酒吧翘首的势头,宝宝人设随之窜改,不再像之前那样见人笑容相迎挨桌敬酒,每日带着副金丝眼睛端坐在吧台,仿佛一副胜利人士气度。
白锦寅深思半晌,像在亡灵界那般望向空中,伸开嘴引颈高歌:“ABCDEFG,,HIJKLMN,OPQIST……I CAN MY ABC。”
舞台不是很大,正中间麦克风立杆下放着把木纹色电吉他。
“算了,看着都眼熟,”秦松接过一饮而尽,把酒杯重重放在桌上,“如何一个新人也看不到。”
红屋子酒吧表面是一幢红色的欧式修建,看起来很洋气。
位置最好的卡座上,宝宝斟满一杯酒递畴昔:“秦哥,今晚叫谁过来陪您喝酒?”
男人答复他三个字加一个点头;“白锦寅。”
二者孰真孰假无人知,但脱手阔卓是真的,只要他光临酒吧,喝到兴趣处必然大手一挥,全场的单,他包圆。
不一会,此人被引过来,办事生声说:“老板,招聘歌手的。”
半晌后对劲点点头,端起老板架子慢悠悠问;“叫甚么名字,有没有在别的酒吧驻唱过?”
发明有新人帮衬,很多猎奇的眼神纷繁扫来,他仿佛有所感抬了抬眼皮。
同道之间传闻有种奥秘的电波存在,茫茫人海只需一个眼神就能肯定对方是否同道中人。
别说对能够是将来老板的恭敬了,连个笑都没有,让人有些不爽。
正忧?时,酒吧大门被人从内里推开,走进一名面色冷峻的年青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