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1页/共3页]
以赛亚感觉本身大抵永久也没法适应这类食品,但此时她只能用胡想来弥补面前的实际。如果她能杀死魔王并顺利回到人间,她便能够吃到任何她想吃的东西。她至今仍然很驰念幼年时与母亲一起在领地居住时,农夫给他们做的村落风味牛排和烤土豆,以及她父亲曾经带她去观光,在海边吃过的新奇龙虾。
酒馆仆人本来还在以一种难以描述的仇恨神情盯着这个占了他店里最舒畅的坐位却只点了菜单上最便宜菜的勇者,但愿他能感遭到他的眼神吃完了从速滚蛋,听到勇者的点单,他的神采变得略微暖和了一点。
以赛亚・格雷斯是小我类勇者。
这景象实在过分诡异,但勇者向来不会感到害怕。以赛亚踏着泥浆般的史莱姆不竭进步,脑海中俄然响起了她的教员曾经对她说过的话:
合法以赛亚对于在泥浆般的史莱姆当中跋涉感到怠倦,开端悔怨夜探魔王宫这一草率行动的时候,她俄然发明远处的一座宫殿仿佛亮着灯。
正如人类的王都是以火星玛尔斯定名普通,魔界王都的称呼也来自一颗行星。这颗行星在人界被称为维纳斯,魔族却称它为路西菲尔,并把它作为他们王都的称呼。
魔王宫是一座极大的修建群,而这里明显并不会有导游图之类的东西。凯尔特只能一间宫殿一间宫殿地找畴昔。不管到那里都只要一片沉寂,只要地上的史莱姆收回“咕啾咕啾”的声音。
在来魔界之前,以赛亚向来不晓得魔界竟然有这么多史莱姆,它们几近遍及了魔界中的每个角落,如果不略藐谨慎一点,就很有能够踩上,弄得脚上黏糊糊的,一点也不好清理――勇者教程上可向来没提过这一条。
“请给我来一份炙烤哥布林腿肉!再加上啤酒!”
如果史莱姆也能算作魔族的话。
要吃肉!肉!肉!
那边必然有魔族!
“路西菲尔……”她低声念了一句。这是那颗敞亮行星的名字,恰与这座王都的名字一样。
魔界的啤酒泡沫特别丰富,具有浓烈的麦芽甜味,口味非常不错。比人界啤酒更浓的酒精度让喝下啤酒的少女不由自主地镇静起来。
是啊,或许她会死。但是万一她赢了呢?她晓得这不是完整不成能的事情。为了这一天,她十年如一日地刻苦练习,她是人类这一代当中最超卓的勇者,如果有人能杀死魔王,那必然是她。她必必要做到这一点,必必要活着归去,为她的姓氏增加光荣!
哥布林腿肉的味道比设想中要好很多。常常跑动的大腿肌肉健壮有弹性,颠末厨师的经心炙烤,内部充满了香浓的肉汁,口感绝佳。少女乃至考虑,比及她回到人界,是否能够大力推行一下哥布林肉的烹调体例。那些破钞了毕生精力和哥布林作斗争的农夫们说不定会很欢畅。
她大喜过望,健忘了倦怠,以最快的速率向着那间独一有灯光的宫殿走去。跟着她离那间宫殿越来越近,地上的史莱姆也越来越少,她的脚步变得越来越轻巧,她感觉本身的确要飞起来了。
当初与火伴们一起受训成为勇者的时候,她与火伴们常常聚在一起讲此类的话。每次提到,大师的兴趣都会变得很高,拿起酒瓶一起畅怀痛饮,神驰着为国捐躯的名誉。
令人吃惊的是,她在偌大的魔王宫中,竟然连一个魔族也没有碰到。
这还是少女第一次吃哥布林肉,她谨慎翼翼地抓住哥布林腿肉一端的骨头,把肉送入口中。
固然遵循规定,统统的勇者都应当是男性,固然她有着一张能迷倒千万少女的帅脸,但她确切是个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