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霸气你山爷(为第一舵主?麻麻贺!)[第1页/共2页]
门客绝望的点点头,“如果能驯化一株变异猪笼草待在身边...嘶...”
黄大山一愣,“白兔子,你这是啥意义?”
“就水井中间阿谁浑身是血的小老头!跟你山哥装甚么傻!山哥这辈子杀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一个瘦得跟个狸子似的小老头,放心,有山哥呢!只要你不跑到守备军眼皮子底下杀人放火强抢民女,山哥替你扛了!”
此人三十多岁的年纪,最迩来的非常勤奋,几近每天必到。
“林老板,端赖你了!”
“哎!不消客气,有事儿你说话,山哥给你顶着!”黄大山一副我看好你的模样,心对劲足的到前面饭厅吹嘘去了。
前边,黄大山和几个熟人美滋滋的抽烟喝酒打屁,差点直接钻桌子底下去。
“毛球,出来洗地了!!”
林愁表示不屑,很奇怪吗?
无辜的小毛球从房顶垂下缕缕玄色菌丝,当真洁净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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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山喃喃,“几万只的狼群?莫非兽潮提早来了不成?”
络腮胡子的大汉一脸惊骇,“这是甚么阶位的高人,我差点就吓尿了!”
林愁在前面闻声,翻了个白眼。
如果没记错的话,某次山爷喝多了酒,激烈要求林愁把每天揣兜里的宝贝给他看看来着....
黄大山又说,“林老弟,如何那么不谨慎,杀了人最起码要记得把尸身措置掉吧?”
某位老哥换好了裤子,一屁股坐在地上,“娘咧,吓死老子了。”
一群人兴冲冲的呼喊着,几十只暴牙狼一股脑堆在地上,不一会猩红的血液就渗入了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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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总之呢,血腥蒺藜这个玩意是很希少的植株,人们口口相传的血腥蒺藜是一种有命见没命逃的大可骇,传闻只要烟花般光辉的满天丝絮和各处的血肉泥浆,再无其他。
“这如果再异化一次,不就是高塔银杉了??”
的确如同核弹头近间隔爆炸,一股无形的打击波刹时发作开来。
林愁惊奇了,“你之前不是见过吗?”
黄大山剔着牙,嘿嘿了一声,“林老弟这天赋,真是没得说,我看门口那株铁杉,已经退化成银杉了吧?”
白穹首一脸苦涩,“狼群间隔这里不敷五百千米,过了西边那片山脉应当便能够察看到了。”
一个门客猎奇的问道,他穿戴深色的长衫,背上披着一条角犀皮制成的及腰披肩,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但在伤害重重的荒漠上,只要能起到防护感化,穿成甚么样并不首要。
这老货,找到裤子穿了???
世人挑选性的忽视了方才动听的场面,
“另有这树屋...林老板好豪侈。”
林愁摊摊手,“常常在我衬衫口袋里的小毛球,前次阿谁谁还想戳它来着。”
白穹首目光担忧的看着饭厅里堆着的几十只暴牙狼尸身。
“一次只能做一份刺身,入夜之前,大抵能完成十份。”
兽潮,不但守备军,连自在打猎队的世人,也是要共同保护基地市的。
阿谁小毛球,是血腥蒺藜??
黄大山心不足悸,“是啊,是啊,这声音中包含的力量,即便我都能感受的到。”
“哈哈哈!!!”
这玩意,仿佛并不壮阳吧?
林愁想了想,摇点头,“二次驯化不是不成能的,但这些植物只能履行简朴的指令,并且只接管我的节制。”
“林兄弟,快快,开仗!做饭!”
“没题目没题目,先来后到嘛!”
“林愁小儿,你给老子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