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幸存者小队[第1页/共2页]
而那两名年纪稍大一点的,却又处在那年编年青一些的女人身后。
不得不说,女人的身材本质天然是要弱于男性很多的。
不然,总不成能徒步走到金陵城去吧?
不过现在天气已经不早了,找到个处所先歇息一晚才是他起首要做的事情。
此时现在,他正筹办在路上找到一辆车,先坐上去开一开尝尝看,就算不会开也要尝试着自学一下。
咔――
街道上,一排排店铺上挂着诸如“陈记面庄”、“金森文具店”、“一热胜三鲜”等牌匾的店铺,早已经是充满了灰尘和蛛网。
江凌感觉非常的成心机,这些人的共同固然另有些笨拙但还算非常有序,且结果也相称的较着。
看那伤口愈合的程度,明显应当是在变成丧尸之前就已经成如许了。
前后一气呵成。
江凌放眼望去,只见,以宇哥为首的刚才那群幸存者们,一个个正跟亡了命似的向外跑了出来。
看了看四周的几处小区高楼,如果能够的话,他更偏向于去这类处所睡上一晚。床和被子,他在季世发作后的这二十几天以来,就再也没有打仗到过了。
因为他底子不会开车的原因,是以从这淮水镇单独一人前去金陵就显得有些毒手了。
“嗯?有人?”就在江凌刚要从小区门外的保安亭处的路过的时候,一阵打斗声顿时从小区内里传来。
那书包,便是他在路过某处幼儿园时在门外捡到的,恰好用来装了一些他在某个便当店里搜刮出来的食品。
只见那带头的青年,长相非常帅气,留着个平头,整张脸上仿佛是因为季世好久没刮过胡子的原因,稀少的胡茬留在上面,看起来更加他增加了几分男性的味道。
没过一会儿,那些落单的丧尸便是被这群人给一一引过来一一弄死,很快,通往超市的门路便已经变得通畅无阻了。
那还不得累死...
“卧槽,莫非内里的丧尸还更多不成?”
现在跑在最前面的,恰是这群人当中独一的那三名女性!
勾引,绕停滞物走位,其他人手拿消防斧和菜刀等兵器绕至丧尸身后斩掉头部。
江凌见状,立马从空间里拿出了本身的戈壁之鹰,看了看间隔,想了想,又将其放了归去,换成了之前所兑换出的反坦克步枪。
身后,一只叼着半截尸身的大型丧尸犬一下子跃了出来,站立在超市门外,场面非常吓人。
现在在他眼中,正捕猎着其他幸存者的巨型丧尸犬,的确就是一大笔会挪动的积分!
看了看那只丧尸犬将近有一米来高的身形,江凌顿时有些惊奇:“这体积,特么该不会是藏獒吧?”
全部步队当中统共十几名幸存者,男的占了大多数,女的就只要三个,一个年纪看起来挺年青的,而别的两个目测则有着三十岁以上。
但是,前面的人倒是没有一个试图停下来救她的,任其被丧尸犬给咬断了脖子,成为能稍稍帮他们迟延上一些时候的“甘旨大餐”。
不过让江凌在乎的是,这只丧尸犬竟是瘸了条腿。
嗷――――
想了想,然后本身都笑了,他不担忧朱率到底能不能够活得下来,反而是体贴起一只狗来了,还真是...
如果再配上一条狗的话,那就更像了。
只见那只丧尸犬如同他之前所遇见过的一样,毛色暗红,似是沾满了血迹,整双狗眼闪烁着嗜血的红光。
他还记得宿世所看的那部叫做《我是传奇》的电影,此时现在,在这荒无火食的街道上,他倒是有那么一丝丝感同身受的感受。
“早晓得,在进大学之前,就该去考个驾照。”江凌喃喃自语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