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幸存者小队[第1页/共2页]
咔――
不然,总不成能徒步走到金陵城去吧?
嗷――――
现在,这群人无不是围在了这个叫做“宇哥”的青年男人中间,表达着本身的歌颂之意。
而那两名年纪稍大一点的,却又处在那年编年青一些的女人身后。
“嗯?有人?”就在江凌刚要从小区门外的保安亭处的路过的时候,一阵打斗声顿时从小区内里传来。
江凌放眼望去,只见,以宇哥为首的刚才那群幸存者们,一个个正跟亡了命似的向外跑了出来。
现在跑在最前面的,恰是这群人当中独一的那三名女性!
说到狗,江凌俄然就想到黄日日了,也不晓得朱率那货知不晓得它最爱吃的是火腿肠。
“早晓得,在进大学之前,就该去考个驾照。”江凌喃喃自语了一句。
身后,一只叼着半截尸身的大型丧尸犬一下子跃了出来,站立在超市门外,场面非常吓人。
“卧槽,莫非内里的丧尸还更多不成?”
就在他微微有些伤感的时候,一只丧尸从一旁向他跑了畴昔。
全部步队当中统共十几名幸存者,男的占了大多数,女的就只要三个,一个年纪看起来挺年青的,而别的两个目测则有着三十岁以上。
现在在他眼中,正捕猎着其他幸存者的巨型丧尸犬,的确就是一大笔会挪动的积分!
总不能一户一户的挨着找,看谁家的门开着吧?
江凌感觉非常的成心机,这些人的共同固然另有些笨拙但还算非常有序,且结果也相称的较着。
江凌单独一人背着个书包走在街道上,从他分开那栋住民楼开端已经是畴昔了大半天的时候。
前后一气呵成。
江凌见状,立马从空间里拿出了本身的戈壁之鹰,看了看间隔,想了想,又将其放了归去,换成了之前所兑换出的反坦克步枪。
勾引,绕停滞物走位,其他人手拿消防斧和菜刀等兵器绕至丧尸身后斩掉头部。
那还不得累死...
不过现在天气已经不早了,找到个处所先歇息一晚才是他起首要做的事情。
抬手就是一枪射出,只不过此次却不是他的那把戈壁之鹰,而是一把玄色的浅显手枪。
“还是宇哥短长啊,能想到这类体例把这些丧尸给干掉。”此中一名男人跑到了那为首的青年面前,赞叹道。
不过让江凌在乎的是,这只丧尸犬竟是瘸了条腿。
就在江凌感觉没多大兴趣筹办拜别的时候,俄然间,几声惊叫又从超市内部传来。
他怕戈壁之鹰所打出的枪声太响,从而引来更多的丧尸,因而就花了100积分买了个带有消音管的,以便一起上杀死这些零散的一阶丧尸。
那书包,便是他在路过某处幼儿园时在门外捡到的,恰好用来装了一些他在某个便当店里搜刮出来的食品。
“宇...宇哥,救救我!”那两名看年纪比那青年还要大上很多的女人,嘴里竟也一口一个宇哥的叫着,声音当中充满了哀切。
因为他底子不会开车的原因,是以从这淮水镇单独一人前去金陵就显得有些毒手了。
他还记得宿世所看的那部叫做《我是传奇》的电影,此时现在,在这荒无火食的街道上,他倒是有那么一丝丝感同身受的感受。
然后,只见为首的一名青年,一边不断的发作声音吸引着丧尸,一边打手势表示其别人绕到丧尸的前面砍掉它们的脑袋。
如果再配上一条狗的话,那就更像了。
紧接着,他便瞥见阿谁叫做宇哥的男人,带着这群人走向了小区内部的一家超市当中,个个欢天喜地的,笑容弥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