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鸠占鹊巢[第2页/共3页]
站在孙大圣面前的是一名女子,瘦高个,应当在180cm以上,比孙大圣都还要略高几公分。她双手紧握手枪,枪口在孙大圣和凤珑玲两人之间扭捏,只听她大声冲凤珑玲叱道:“放下枪!你顿时放下枪!不要逼我!”
略有些欣喜的是,他们端着枪一起走进江景一号,固然有点刺眼,幸亏没有出任何事。这个拂晓,路上没有跑步的人,没有叫卖的小贩,没有仓促的上班族,统统显得那么奇特……
孙大圣没有理睬她,但是顷刻间,他感遭到一丝非常,正要有所反应,那门却俄然翻开,然后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指着他的脑袋!
孙大圣发明,很多楼层是不住人的,房门已经被砸烂,内里一片狼籍,偶尔还能够从一些房间里飘出腐肉的恶臭,不晓得这些恶臭的泉源是人肉还是别的甚么植物的肉,令人感受既可骇又恶心。
但孙大圣很清楚,在那些窗户前面,很多双目光正紧紧地盯着他们,乃至充满了敌意。如果不是他们各自背着一支步枪,就冲他鼓鼓囊囊的背包,就会引发很多人的觊觎。被封城以后,粮食临时成为了不成再生的资本。
她咬牙站起来,一副很固执的模样,一瘸一瘸地走到洗手间门口,俄然发作出一声尖叫来,那叫声,仿佛比中枪的时候还要惨烈。
“我,我怕她用枪打你,并且,我的是步枪,看起来吓人一些,我觉得能够唬住她!那女人真是太可爱了,闯进了我的家,鸠占鹊巢,还敢那么凶暴!我非杀了她不成!”
情急之下,孙大圣扑畴昔,将她手中的枪抢下来,用力丢给那女子,然后抓住凤珑玲的双手,用沉寂地目光看着她,但愿她能够沉着下来,不要再做负气般的挣扎,形成无谓的捐躯。
孙大圣表示她让开,然后本身从袋里拿出了一支飞刀。
“实在我也不那么信赖你。但我们同舟共济过,我但愿今后,我们能够持续同舟共济……说到这,我好饿啊,另有红薯吗?”
但也不晓得是不是魔怔了,凤珑玲不但没有放下枪来,反而一扬枪口做出要持枪对峙的行动!
既然没体例低调,那就干脆放得更开一些,孙大圣一反先前的谨慎,单手将步枪举起来,举头挺胸地往前走着,然后目光挑衅地射向那些窗户前面的眼睛,一副唯恐天下稳定的姿势。
“小哑巴,你如何做到的?你这把小刀,莫非是甚么传奇利器?”
孙大圣心中生出一种深深的有力感,跟女人讲事理,这美满是找罪受。
孙大圣现在固然没心机跟她扯这些,但很想给她一个当头棒喝,奉告她,就凭你现在的异能,一“发功”本身就躺下,装逼就是纯粹找死。在小溪边本身救了她一次,下一次可就一定了,因为他不想老追在前面帮她擦屁股的。
目送谢云翔分开以后,凤珑玲转头难堪一笑:“此人自傲得有点好笑了。”
孙大圣却没在乎,向她使了个眼色,带头向前走去。被谢云翔这么一担搁,东方已经垂垂发白了。
1404,这是凤珑玲家的门商标,不管楼层还是门商标,以4末端都是犯了国人的忌讳,但陈宏利就是要操纵这一点,将非常首要的东西藏于此。
凤珑玲气得双目蓝芒闪动,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用吃人的目光狠狠地盯着门口的那名女子。
天下的残暴本相这个娇娇女能够了解么?就孙大圣而言,如果本身的生命遭到威胁,那绝对是会舍弃她的,因为在他的人生观里,本身的生命,必然是高于天下上其他任何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