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章,击败金贼军舰队[第1页/共3页]
“哦,将军,不对,我是说,单打独斗,我军确切不可,现在咱有了步枪和手榴弹,靼子底子不可了!嘿嘿!”见毛仲吃人的目光,兵士从速抹着额头的虚汗。
明军兵士戳了金贼军一枪,中其肩膀,不料,那儿恰是金贼军兵士的对劲之处,设、设想的马脚骗局,就在这一顷刻间,金贼军翻转了身材,奇异地一抖,腰刀在明军兵士的脖颈间闪过。
“为甚么?”
“好,如果能杀了那贼,你是第一功!”
“决斗?笑话,你们从速投降!”明兵放肆地说。
遵循明军正规的建制,一个实授的参军将军,部下应当有五千人摆布,相称于一个卫单位的批示官,初期的卫所轨制,一个卫有十个所,总兵力达五千六百余人。现在的毛仲军,不过有其非常之一。
“哦,随便你说吧,我问你,你是要在顿时还是马下?”
很快,两名流兵,一矛一刀,在两军阵前打成一团,你来我往,刀枪相见,决死斗争。
明军行动谨慎,决不等闲冒险,就是面对百十号仇敌,也采纳了步步为营的战略,分军队为两翼,毛仲右翼,牛雷为右翼。
北岛之上,金贼军数量并未几,参虎帐中出来,不过一百来号人,却结成了一个圆形的战阵,紧紧地钉在岛屿的中心位置,虎视眈眈。
明军兵士丢弃了钢矛,渐渐地向着前面翻倒。金贼军兵士往前一探,钢刀再次飞过,将明军兵士枭掉了首级,提在手里,放声笑了笑,纵上战马。
“有啊,将军,军中传言,说,一个靼子,能够打败十个汉人。靼子一过万,绝对不能战!”
毛仲的手,将步枪放下了,既然仇敌的几个军官已经被击毙,再利用奇怪的枪弹,代价过分高贵,该重型兵器出场了。
“放心,我是毛仲,不是你们!”
“嗯?”金贼军一愣。
“晓得了,将军!”
“从速投降,不然,我天朝神枪军,将你们打得屁滚尿流!”兵士对劲地吼道。
“大师听着,谁去给我砍翻了那名金贼?”毛仲喝问。
金贼军的旗号,让毛仲军非常谨慎,因为,那是真正的金贼八旗军队,打着镶红旗一面,五十余名马队,个个手执长弓硬弩,岿然不动。从其气势来看,必然是久经疆场的老兵,杀人如麻,这才寒气森森,临危不惧。
毛仲气哼哼地出来,手里一把单刀,甚么话也不说,径直朝着那金贼军走去。那金贼军正在对劲,转头看了看毛仲,将马肚子一夹冲过来,“小子,你也来送命啊?”
当军队看得清清楚楚的时候,毛仲命令,要一名流兵上前,呼喊敌军投降。
这才是最关头的时候,因为金贼军忙于逃窜,进犯力几近停顿,就成为明军通例力量阐扬的首要时候,明军开端利用最浅显的箭弩对金贼军停止进犯,一群群的箭弩,射进了金贼军的群落里,将很多敌军射死射伤。
金贼军的战舰,呈现了庞大的混乱,很多前面的舰只,开端转向败退,而更多的战舰,已经混乱到到处乱窜,不管敌我的菜鸟境地。
“哈哈哈哈,明国的男人,你们如何不敢上来决斗?”最前面的那名金贼军非常放肆,骑着马,来往如风,身上背着一张弓,手里挥动着一把刀。枣红马铁蹄狰狞,飞溅起一团团烟尘。
毛仲练习的特战军,步枪军,分乘几艘战舰,冲到了前面,开端了对金贼军的猎杀行动,毛仲在一分钟以内,就猎杀了三名金贼军的军官,使之个个脑门上冒血,呜呼哀哉,也能清楚地看到,他们的死伤,让四周的金贼军惊呼起来。混乱起来。
金贼军以粉碎了的战舰为反对,部分兵士跳海逃生,一些前面的战舰敏捷从港湾的别的一头逃脱,向着茫茫的大海深处逃遁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