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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边军一小兵》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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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 杀虫焉用牛刀[第3页/共3页]

这些干活的人还是衣衫褴褛,面黄肌瘦,不过与之前分歧,现在他们脸上都带着但愿,对行进的军队也投来了崇拜的目光。看得高史银等人很欢畅,感受剿匪安民是值得的。

“与匪贼作战没意义,要兵戈,还要跟鞑子拼才成心机,刀刀见血,痛快”

虽说赵荣晟二十出头,但他常日都是大大咧咧自称“老赵”,甲内也是如许称呼他。

雄师沿着官道而行,昔日舜乡军身披甲胄都能够一天走几十里,更不要说有了马匹驮运盔甲辎重。是以这天,高史银的雄师行进了一百多里,在日落进步入保安卫地界,达到一个叫北三营的处所。

舜乡军现在每队不设专门的火兵,只要把总部有几个火兵,卖力全总的热水及热汤供应,觉得精兵简政之意。这类临时出征,军士照顾几日干粮炒面便可,没需求运送多量的粮米辎重,进步雄师的行动才气。

几人话刚出口,赵荣晟己是怒道赖得祥,罗良佐你们几人,面对一些强盗都惊骇,今后与鞑子作战?你们说的话,真是丢了我们舜乡军的脸。”

因为出战,赵荣晟常日头上戴的红笠军帽换成八瓣帽儿铁尖盔,棉鞋也换成铁网靴。他的铁盔上,飘荡着红缨,但前面的老军甲长,盔上飘荡的倒是黑缨。再前面,队官的盔上,飘荡的是蓝缨。

赵荣晟更瞄了一面火线队官身上若隐若现的腰牌……

幸亏崇祯十一年那场仗,王斗剿匪盔甲浩繁,以是这军士的甲胄,整编后也常例化起来。如无不测,一向到他们退役前,发下的甲胄兵器都归他们具有,马匹一样如此。

但虽说有了马,要学会骑马,却不是一时半会间的事,并且爱惜马力,这只行军步队大多步行。

夏天来了,以是他身上穿戴新发下的夏装,一样是鸳鸯战袄。窄袖对襟,红棉布料,色彩素净,非常夺目。放眼队中的将士,皆是如此,一片的鲜红。

“当时那场仗,真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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