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PK大赛2[第2页/共2页]
鞋跟上
并不是说,本身晓得它们的歌词和曲调,本身就能唱出每首歌的精华。
垂垂的,李云一方的阵营越来越大,不过,场下再也没有人吵架,而是悄悄的听歌。
这此中,李云票数的增加,大部分都是陆连续续赶来的歌迷。
华仔的声音降落密意,号称情歌王子,他唱的是刘德华的《忘情水》,一首老歌,让他归纳出新的味道。
夜宿在
和他们一起尖叫起来的,是一小部分酒吧观众,他们大部分有点小资情节,一听到如许的歌曲,心灵被震惊,便背叛到了李云的阵营里。
“啊?”
或走俗平常
这是最忠厚的一批听众,有的此时已上床睡觉,但看到朋友圈后,还是第一时候赶来。
酒吧里很静,只听到华仔在唱歌,歌曲飞腾时,一群人开端叫起好来。
唱歌的时候,酒吧里一向有人出去,这些人都是看到马龙的朋友圈,纷繁从家里赶来的李云歌迷。
李云的歌迷便开端反击,两边的火药味垂垂浓了起来。
因为环境题目,李云没有在广场上唱出这首歌,他们是第一次听到这首歌。
但是,只一遍,他们便GET到了这首歌的爽点。
花布衫挠挠头:“这个,这个,这个……好听点吧。”
他们白日都加了马龙的朋友圈,刚才马龙出去后,先发了个朋友圈,告诉大师,大雨现在正在11CLUB停止PK,需求大师的援助,他们看到朋友圈后,便自发的来了。
张有德喷了他一脸吐沫,花布衫不敢擦,只好难堪的笑着。
这首歌,李云向来没有在外人面前唱过,不过,这类比较欢畅的歌曲,还是比较合适在酒吧里唱的。
酒吧很大,统共有三个地区,不过此时,大师都集合到最大的地区内。
某山口
反对的人喊道:“有甚么不一样的,歌曲就是歌曲,他还能唱出花儿来?”
此次,李云唱的歌,是他在山里过夜时,唱了一整晚的《途中》。
一曲歌罢,低下便有人开端起哄。
“好听不好听,不首要,首要的是,一个有逼格,一个没逼格。”
挎壶酒
闻世况
过断桥
此次,李云先唱,他唱的,是全能青年旅店的《十万嬉皮》。
一首歌颂完,起首猖獗起来的,是从广场过来的十几个死忠粉。
这些歌曲,每一首歌都有每一首歌的特性,迄今为止,李云感觉,本身材味得最深切的,应当就是这首《途中》了。
……
而酒吧里,也垂垂的构成了两派,一派支撑华仔,站在酒吧内侧。一派支撑李云,站在酒吧外侧,门口处。
张有德叹了一口气:“因为你是个没逼格的人,以是,你永久都不晓得,甚么是逼格……”
这首歌不是很易懂,可唱起来很有神韵,特别是在李云流浪歌手的身份下,更显得实在不造作。
就在这时,酒吧的门开了,哗啦啦的,出去了十几小我。
经戈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