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PK大赛2[第2页/共2页]
的飞鸟
此中,不发有李云的歌迷。
不得不承认,华仔的唱歌技术很高,每一个音符都拿捏得很准,掐动着每小我的心弦。
这群年青人是有备而来,有人带了手鼓,为李云助阵。有人带了一堆小喇叭,发给了同来的每小我。
饮酌那秋黄
以是,这第一首歌,他决定冒险一下,唱出这首略微有点平平的歌。
花布衫从速凑畴昔,舔着脸贱笑:“老板,我感觉,大雨更好一些。”
他们白日都加了马龙的朋友圈,刚才马龙出去后,先发了个朋友圈,告诉大师,大雨现在正在11CLUB停止PK,需求大师的援助,他们看到朋友圈后,便自发的来了。
不然的话,显得本身没有逼格。
就在这时,酒吧的门开了,哗啦啦的,出去了十几小我。
因为环境题目,李云没有在广场上唱出这首歌,他们是第一次听到这首歌。
这十几小我都是年青人,是白日在广场上时,最忠厚的一批听众,有男也有女。
就连华仔的歌迷们,也都安温馨静的听着,他们有的人听不懂,却看到别人都在听,便也假装当真听。
第三轮开端,华仔发飙了,唱的是《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这首歌很能煽动听的情感,酒吧里,很多人都跟着他的歌声哼唱起来。
如果李云没有经历过流浪,没有流浪歌手的名号,观众们不会有如此大的反应。
塌落泥土香
无所谓远方’
很快,第一轮比赛的成果便已经统计上来了,华仔的票数是232票,而李云,则是194张。
酒吧里的声响很好,李云的吉他孤傲的响着,声音沙哑而深沉。
此次,李云唱的歌,是他在山里过夜时,唱了一整晚的《途中》。
文不能测字武不能防身’这几句歌词一出,顿时引发一阵狂热的掌声。
“你感觉,他们两个,谁更好些?”
酒吧很大,统共有三个地区,不过此时,大师都集合到最大的地区内。
因为那晚在山里露宿,李云听到了万物发展的声音,听到了鸟叫,蝉鸣,风声,这才体味到了《途中》的真谛。
和他们一起尖叫起来的,是一小部分酒吧观众,他们大部分有点小资情节,一听到如许的歌曲,心灵被震惊,便背叛到了李云的阵营里。
解乏这星光
这此中,李云票数的增加,大部分都是陆连续续赶来的歌迷。
茧磨在
张有德喷了他一脸吐沫,花布衫不敢擦,只好难堪的笑着。
“华仔唱得那么好,阿谁大雨就不要唱了,直接认输吧!”
夜宿在
在宿世,李云对刘德华非常佩服,对他的歌,也是各式喜好,以是听到这首歌时,也在当真的听。
但是,只一遍,他们便GET到了这首歌的爽点。
“就是,一个街边唱歌的,也配跟我们华仔比?从速跪地告饶,我们饶你一次。”
这些歌曲,每一首歌都有每一首歌的特性,迄今为止,李云感觉,本身材味得最深切的,应当就是这首《途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