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一念之间[第2页/共2页]
风烛残年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但他仍不肯认输,而是充满着斗争的精力,终究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一条身长十八尺,体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
在他看来没甚么意义的小说,却被美国人赞誉有加。
与此同时,在美国,也有一件和出版有关的事情。
他看了美国人的批评才晓得,美国人崇尚那种对峙不懈,永不平服的精力。
但是,恰是这个他看不起的林子轩,却写出了一部令美国人奖饰的小说。
万一鲁讯写了一篇攻讦他诗作的序文,他是用还是不消呢?
归正周氏兄弟中有一个写序文就够了。
大鱼拖着船往海里走,白叟仍然死拉着不放,即便没有水,没有食品,没有兵器,没有助手,左手抽筋,他也涓滴不悲观。
季鸿明翻阅了纽约大学图书馆里的文学类期刊杂志,终究确信,被美国人赞誉的那本《白叟与海》恰是一年前他翻译出来的那本小说。
这实在代表着民国期间一批文人的实在设法。
纽约大学,季鸿明正堕入挣扎当中。
但是恰是因为他在这一行混过,才偶尔发明了比来文学批评的一个新意向。
有很多出版社想要找到作者,来出版这部《白叟与海》。
此人恰是当初帮忙林子轩翻译《白叟与海》和《小王子》的留门生,他来到纽约留学有三年了,学习西方文学。
小说通过对这小我物的描述,赞美了具有固执意志力,不平服于失利的人类,揭露了人类共同的运气。
在纽约,有些出版社的职员还模糊记得曾经有个年青的黄种人来到出版社,想要出版他的小说,那本书仿佛就是《白叟与海》。
林子轩的诗集叫做《一代人》,低调而大气,在收到胡拾和周作仁的序文后便能够印刷发行了。
颠末两天两夜以后,他终究杀死大鱼,把它拴在船边。
在季鸿明眼中,林子轩就是一个爱好吃喝玩乐的纨绔后辈,是他最看不起的那类人。
胡拾和周作仁都是很好说话的人,写出的序文必然会夸奖林子轩的诗文。
最早登载《白叟与海》的是位于波士顿的《大西洋月刊》,不过这家杂志也不晓得作者的下落。
是偶合么?
颠末一年的发酵后,天下级的名著终究暴露了它应有的锋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