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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虫的清穿日子》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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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康熙[第2页/共5页]

另一方面,康熙安定三藩,同一台湾,使清朝的国土进一步扩大。当时大清边境,东起大海,西至葱岭,南到曾母暗沙,北达外兴安岭,西北到巴尔喀什湖,东北到库页岛,陆地总面积为1300万多平方千米。

原配:孝诚仁皇后赫舍里氏(康熙上谥号为“仁孝皇后”,被雍正改成孝诚仁皇后)

治国有方

陵寝:景陵

所谓“三藩”,是指镇守云南的平西王吴三桂,镇守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和镇守广东的平南王尚可喜之子尚之信。自清初以来,他们各霸一方,构成几股盘据权势。“三藩”都具有大量武装。特别是吴三桂,“功最高,兵最强”,主动储将帅,习武备,使“四方精兵虎将,多归其部下”。他们仗着日趋强大的力量,飞扬放肆,不听束缚,给清廷以很大威胁。并且所耗军费庞大。爱新觉罗·玄烨1673年三月,以尚可喜要求归老辽东,但要求留其子之信持续镇守广东为引线,激发了是否撤藩的狠恶争辩。最后康熙帝以为“藩镇久握重兵,势成尾大,非国度利”,决定命令“撤藩”。

后代:35子,20女(写上宗谱的有24子11女)

《明史》案:明末宰相朱国桢,退休后著有《明史》稿一部,清兵入关后,朱氏先人将书稿卖给富户庄氏,庄氏又请人将明末崇祯一朝汗青补上,并请人清算、润色、作序,定名为《明史辑略》,作为庄氏的著作出版。该书在提到明朝在辽东与满人交兵时,仍用明时风俗用语,用明朝年号;称清先祖和清兵为“贼“,对清室先世直呼其名,不加尊称,等等,这就构成“诽谤清朝“的“十恶不赦“的大罪。凡插手庄氏《明史辑略》清算、润色、作序的人,及其姻亲,无不被捕,每逮一人,则百口长幼男女全数锒铛入狱。与此书相干的写字、呆板、校订、印刷、装订、购书者、藏书者、读过此书者,莫不连累。入狱者2000余人,审判后定极刑70多人,此中18人被凌迟正法。一时人头落地,血肉横飞。依清律,各犯之妻、妾、媳、女及15岁以下之子、侄、孙等没官为奴及徙边者无数。这是清朝一宗大案,产生在康熙二年。

**是指封建社会统治者毒害知识分子的一种冤狱。清朝康雍乾三朝对**之峻厉,连累之遍及,措置之残暴,无以复加。康熙时**则相对有所减轻,比较闻名的有《明史》案,《南山集》案。

1、饮食有节,起居有序。爱新觉罗·玄烨这是康熙的摄生之要。康熙曰节饮食,慎起居,实却病之良方也。”他说,不成暴饮暴食,要“起居有常,”不成“贪睡”、“贪食”,更不成“沉沦于酒菜中”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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