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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溪笔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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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共3页]

谏议班在知制诰上;若带待制,则在知制诰下,从职也,戏语谓之“带坠”。

百官于中书见宰相,九卿而下,即省吏大声唱一声“屈”,则躬趋而入。宰相揖及进茶,皆抗声赞唱,谓之“屈揖”。待制以上见,则言“请某官”,更不平揖。临退仍进汤。皆于席南横设百官之位。升朝则坐,京官已下皆立。后殿引臣寮,则待制已上宣名拜舞;庶官但赞拜,不宣名,不跳舞。中书略贵者,示与之抗也;上前则略微者,杀礼也。

宿世藏书,分隶数处,盖防水火散亡也。今三馆、秘阁,凡四周藏书,然同在崇文院。其间官书,多为人盗窃,士大夫家常常得之。嘉祐中,置编校官八员,杂雠四馆书。给吏百人,悉以黄纸为大册写之,自此私家不敢辄藏。校雠累年,仅能终昭文一馆之书而罢。

衣冠故事,多无著令,但相承为例。如学士舍人蹑履见丞相,往还用平状,扣阶乘马之类,皆用故事也。近岁多用靴简。章子厚为学士日,因事论列,今则遂为著令矣。

京师百官上日,唯翰林学士敕设用乐,他虽宰相亦无此礼。优伶并开封府点集。陈和叔除学士时,和叔知开封府,遂不消女伶。学士院敕设不消女伶,自和叔始。

予为鄜延经略使日,新一厅,谓之五司厅。延州正厅乃都督厅,治延州事;五司厅治鄜延路军事,如唐之使院也。五司者,经略、安抚、总管、节度、察看也。唐制,方镇皆带节度、察看、措置三使。今节度之职,多归总管司;察看归安抚司;措置归经略司。其节度、察看两案,并支撑推官、判官,今皆治州事罢了。经略、安抚司不置佐官,以帅权不成更不专也。都总管、副总管、钤辖、都监同签书,而皆受经略使节制。

学士院玉堂,太宗天子曾亲幸,至今唯学士上日许正坐,他日皆不敢独坐。故事:堂中设视草台,每草制,则具衣冠据台而坐。今不复如此,但存空台罢了。玉堂东承旨阁子,窗格上有火燃处,太宗尝夜幸玉堂,苏易简为学士,已寝,遽起,无烛具衣冠,宫嫔自窗格引烛入照之。至今不欲更易,觉得玉堂一盛事。

唐制,丞郎拜官,即笼门谢。今三司副使已上拜官,则拜舞于阶上;百官拜于阶下,而不跳舞。此亦笼门故事也。

旧翰林学士阵势清切,皆不兼他务。文馆职任,自校理以上,皆有职钱,唯表里制不给。杨大年久为学士,学贫,请外,表辞千余言,其间两联曰:“虚忝甘泉之从臣,终作莫敖之馁鬼。从者之病莫兴,方朔之饥欲死。”

嘉祐中,进士奏名讫,未御试,京师妄传王俊民为状元,不知言之所起,人亦莫知俊民为何人。及御试,王荆公时为知制诰,与天章阁待制杨乐道二报酬详定官。旧制,御试举人,设初考官,先定品级,复弥之以送覆考官,再定品级,乃付详定官,发初考官所定等,以对覆考之等,如同即已,分歧则详其程文,当从初考、或从覆考为定,即不得别立等。是时王荆公以初、覆考所定第一人,皆未允当,于行间别取一报酬状首。杨乐道守法,觉得不成。群情未决,太常少卿朱从道时为封弥官,闻之,谓同舍曰:“二公何用力图。从道旬日前已闻王俊民为状元,事必前定,二公恨自苦耳。”既而二人各以己意进禀,而诏从荆公之请。及发封,乃王俊民也。详定官得别立等,自此始,遂为定制。

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乃给事中之职,当隶门下省,故事乃隶枢密院。下寺监皆行札子;寺监具申状,虽三司,亦言“上银台”。主判不以官品,初冬独赐翠毛锦袍。学士以上,自从本品。行案用枢密院杂司人吏,主判食枢密厨,盖枢密院子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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