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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闻·天机人锋》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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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人4 勉强过活[第1页/共2页]

我很等候,宫如静曾在《重岳》一书中如许说:山,极目尽处满是山,无穷无尽;武,连刚学会走路的女童都爱好持木刃玩耍;野,崇山峻岭,多驰名胜古迹怪物连连,野趣非常;酒,辛辣厚重,特别以土法酿造的穿肠阳炎和宫廷秘酒醉千秋为此中顶尖;而食品者,丰厚至极,山川之间,美食无处不在,同时重岳也是为数未几的几个国境以内生有极少乱骸且几近没法肃除的国度。

广漠的六合——我来了。

那飞速变大的身形与比我的身材还大的坚不成摧的利爪明示着我与死神的间隔越来越短。

并且我也必然要像宫如静一样写书,记录下这人间统统的繁华与萧瑟,而当我的生命走向闭幕的时候,我必然要找一处春暖花开面朝大海或者高山流水白云悠悠或者随便一个风景瑰丽放眼无穷的处所作为我最后的埋骨地,我想如许我的灵魂也能日夜赏识人间广漠。

那只大鸟真是好大啊,足有几十米长,通体乌黑,趾爪锋利,眼睛亮亮的像两盏灯,不消说,此鸟已经通灵,有了灵力,少说也得活了百年了。

固然我能勉强度日,但偶然候我也只能靠偷去谋取我想要的东西——那就是好酒。

它的力量太强了,强到了纯粹而没有技能的扑击,便能够超越超出我的剑术,让我自修的本领乃至没有发挥的机遇。

身后一声怪叫,刺的我耳朵生疼,一阵飓风吹的我脚步都快了——那种节制不住的快。

我能一向那样勉强度日游行天下,相对于旅人而言,实在已经算得上是很好了。

人生一世,谁又能包管本身腐败来去呢?我比起那些无恶不作的强盗恶匪或者奸佞赃官之流可要善很多了!——我常常如许压服我本身,然后就如许,美酒一壶一壶下了肚,也没背负太多罪过感。

狠恶的罡风刮得我睁不开眼睛,我被它动员的大风刮的晕头转向,一个踉跄就颠仆在地。

我没命的往前疾走——这里荒无火食,间隔下一个都会应当还远。

我拔出剑来,筹办那只该死的鸟再扑下来的时候说甚么也要给它留下点回礼!

啧啧,如许的国度,确切比了无生趣的紫色公国要好的多,想起紫色公国,我独一能提起兴趣的就是传说中深得国主陛下宠溺的紫薇公主,人们都说她风华绝世,是谪仙子——不过细心想想,也不过只是一小我罢了,等我踏遍碧荒,想来甚么希奇古怪惊为天人环球无双精美绝伦在我眼里也都稀松平常了。

临别一刻,我本觉得父亲会看着我的背影直到消逝——大抵这就是所谓亲情最详细的最好的也是最简朴的表现,没想到当我迈开那么短短几步然后转头的时候早就没了父亲的影子——大抵是回屋睡觉了。

对!勉强度日!勉强度日……

独一的遗憾,是父亲毕竟还是没有说关于他之前的只言片语,剩下的,就满是镇静。

我感觉这话不对,但我同意温馨地分开。

除了父亲,没有报酬我送行。

我猛地向前一个翻滚!正面朝上,凝集一身灵力于剑刃之上,剑气白光,一闪而过,嗤——!

完了!这只鸟刚才只是逗逗我!因为它只是把我扑倒,而没有动用它那看起来能够分金裂石的爪子。

按父亲的说法,安温馨静的就挺好,免得你这个兔崽子将来不成才白白让乡亲邻里抱但愿。

东行的过程中,我路过很多村庄,也走过了几个小都会,见到了太多世态炎凉,也感受过情面冷暖,也咀嚼过了很多种或好或坏的酒,总之,我依托着我和我的剑,倒也能勉强度日。

“勉强度日”四个字听起来很狼狈,但我晓得,我作为一个方才上路的单身旅人,能勉强度日已经很不错了,因为旅途中,我看到了好几个比我混得惨很多的旅人了,并且他们的年龄都比我大多了,更有甚者,一个提着破碗的老乞丐,说他曾经就是个旅人,大好风景没见多少,却连回家的才气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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