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捡到宝了[第2页/共3页]
“哦,是谁?”莫氏有些不测。
“娘,我感觉口脂做成如许很合适补妆啊。特别是女眷们出门赴宴的时候,因为要用饭喝水,口脂是最轻易脱妆的。宴席上又不好随时用小刷子补妆,用手更不便利,有了这类管状口脂,往嘴唇上悄悄一抹就成了。并且口脂做成这个模样,悄悄巧巧的不占处所,出门也好带在身上。”
听莫氏这么一说,瑜楚想起来瑜昭就有一盒柳遇春的蜜粉,是华叙赏的。瑜昭非常宝贝,连罗家的表姐妹来府里玩想借用,她都不给。要不是罗家姐妹向罗氏告状时她刚好听到,她也不晓得这柳遇春的东西这么可贵。莫非夏掌柜荐的人竟是柳遇春的原掌柜吗?
莫氏问出了和瑜楚一样的疑问:“莫非夏掌柜荐的人竟是柳遇春的掌柜?人家打理过那么大的买卖,肯来我们的小铺子?”
“我晓得,”谷娘子吃紧应道:“夫人放心,彩蝶轩是女人要接办的,若石江真的不是那块料,我决计不敢荐他。这孩子聪明好学,十来岁就能给他爹打动手。只是有些左性,在彩蝶轩这一年,时有和他徒弟定见相左的时候,他如果感觉本身对,就不肯低头。以是不得徒弟喜好,也显不出他来。”
一旁的谷娘子听了,也点点头:“我们缀锦阁常日来往的也多是高门大户的女眷,若说做脂粉买卖,这些干系也都是现成用得上的。”
听了谷娘子的话,连莫氏也有些感兴趣了,接过唇膏开端细心看。
“没有,夫人是担忧她不熟谙都城的人和事?这事我也想过,不过考虑到扬州的脂粉行业向来比都城还要富强,余氏打理柳遇春的经历是极可贵的。至于都城各路干系的办理,如果真请了她,刚上手的时候我和谷娘子都能够帮上忙。”
瑜楚本来正翻来覆去地研讨手里的唇膏,听了莫氏两个的话,忙忙地又拿起胭脂细心闻了闻,公然是很特别的味道,暖和中带一点点辛辣。仰仗宿世半个专业人士的影象,瑜楚猜想内里应当加了豆蔻。
莫氏点点头,没说附和也没说分歧意,反而问向一旁的谷娘子:“谷娘子倒是不常来,明天也是为了给彩蝶轩选掌柜的事?”
谷娘子见点了她,忙起家答道:“回夫人,我明天确切是为了彩蝶轩的事,不过不是为了选掌柜,是想给夫人和女人荐个匠人。”
莫氏又细细看了看手里的唇膏,点点头:“你们这么一说,我才瞧出它的好来。你的承担里另有甚么别致的东西?都拿来给我瞧瞧。”
莫氏看瑜楚拿着一支管子发楞,有些奇特地问:“楚楚,你在想甚么?”
谷娘子也笑着说:“女人真是心机精密。石江也和我说,他做出这类口脂,就是为了便利在外补妆。”
只是这支唇膏的包装很粗陋,外壳是竹子做的,打磨的还算光滑,里侧似是是垫了一层油纸,用以隔开唇膏和外壳。膏体倒是和当代的口红很类似,是带点紫色彩的正红色。
“匠人不比伴计,不是肯刻苦就行的。有些人没有天份,学了一辈子,离了徒弟还是甚么都做不成。”莫氏缓缓地说。
想到这里,瑜楚俄然反应过来,这个石江又会做唇膏又会调香料,她岂不是捡到宝了!不过,这么一个聪明人,如何会不讨徒弟喜好呢?
谷娘子说着话,瑜楚的目光却被承担里一个小小的管状物吸引了。这莫非是……莫非是她想的阿谁东西?这个期间的技术也能够实现吗?
何掌柜不是一小我来的,还跟着一个谷娘子,带着一个小承担。
“是我旧识的孩子,叫石江,这一年来一向在彩蝶轩当学徒。现在彩蝶轩的店首要走了,他徒弟也筹算告老回籍,他就没了去处。我想着女人既然要把铺子做起来,少不得要寻些谙练的匠人,石江这孩子是我看着长大的,为人勤谨又肯刻苦,何况他爹本来活着时也是做脂粉匠的,又在彩蝶轩学了一年,原比别人强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