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远处的战争[第1页/共3页]
韦德敏捷俯身,跟着羊群挪动,对方的枪弹扫射过来,几只山羊哀嚎着倒地,无辜地舌头伸长,在嘴边抽搐着。
坦克斯坦。叛徒是坦克斯坦么?
韦德猜想,这条沟道应当是这座颓塌修建的下水设备,基于的来由是他在这里发明了陈腐的亚麻布、鱼骨以及粪便。
钱?职位?威胁?
中东,叙利亚,一条烧毁的公路旁,一座早已坍塌成废墟的神庙内。
水中的野兽寻觅着寻食的机遇,想将一只稚嫩鲜美的瞪羚拖入旋涡,而癫疾走驰的偶蹄牲口们微弱的四肢,也常常踩在鳄鱼的脸上,赐与沉重的打击,让它灰溜溜潜入身泥沼当中。
他看到仇敌如麦子一样倒下。
这个印第安人与西班牙殖民者的杂种,这个麦士蒂索人混蛋,这个长着四肢的健达奇趣蛋。他足足有三百磅,他的手粗的像钢筋,脚胖的像大象,肚子鼓的如同怀着四胞胎的******徒。他比韦德还像一个典范的美国人,即笨拙又肥胖,酷爱番笕剧和渣滓食品。只要一点将他与那些蠢蛋辨别隔来——钢鬃有一双鹰似的眼睛,另有哈瓦那大学的数学硕士文凭。他只需求用他十根肥腊肠似到手指,转动枪管,轻扣扳机,然后就能赏识到这个天下上最富丽的演出。
韦德两条腿托着他的身材,往土坡上蹬,他将手中的冲锋枪举起来,对着仇敌的大抵方向扫射,炽热的枪弹钻进柔嫩的精神,响起了咩咩的叫声。枪弹没有击中仇敌,而是放倒了一群向韦德奔过来的山羊。
韦德艰巨地转过甚去,他瞥见一辆悍马车撞倒了墙壁,坦克斯坦站在车顶,端着机枪,狰狞地扫射。
韦德感到脑袋糊成一团,久未会面的就寝向他涌来。
但随即,仇敌躲藏的处所迎来了几如炮弹的偷袭枪点射,仇敌的进犯当即哑火,如同被迫击炮轰炸过普通,血肉狼籍。
镗啷啷!
永不放弃!永不放弃!
他在吐血。
庞大的爆炸声。
只要……只要……
一个仇敌翻墙而来,仿佛在遁藏着甚么,韦德看到他,下认识扣动扳机,冲锋枪收回一声脆响,枪弹却没有喷涌而出,劈面的仇敌先是一愣,接着当即抬起手中的主动步枪,韦德的速率比他快多了,他握着冲锋枪的枪管用力挥动,红木的枪托打掉了对方的半嘴牙,仇敌的枪口上翻,向天空中射击,一梭枪弹瞬息耗尽,韦德趁机钻进他的怀里,战术匕首一击致命,切入对方的关键。
就将近出去了,只要逃出这里,逃上那条双车道公路,在不远处的一丛矮坡,在荒草和波折前面,他们停着三辆车,他本觉得万无一失。
韦德·威尔逊,身高六英尺两英寸(188cm),体重210磅(95kg),有一头姜黄色的长发,胡茬混乱,和鬓角连在一起,他有着中部人特有的大鼻子和宽额头,胸毛富强的像达拉斯一望无边的牧草,他的手掌骨节很大,虎口上有又黄又厚的老茧,手枪和刀剑的握柄来到这里,就像咸湿客来到了脱衣舞俱乐部,只要四个字,那就是如鱼得水。
汽车燃起的熊熊大火禁止了仇敌追击的脚步,五名从火焰中间绕出来的仇敌被韦德用枪弹掀翻,他顺着曾经是花圃的处所向外走,他决不放弃,他不能死,他要为统统人复仇。
他想不通,他觉得坦克斯坦只喜好战役,不喜好叛变,但他太粗心了,他健忘了坦克斯坦叛变了很多人——他的父亲、他的军队、他的主子,现在又加上了一个蠢货,韦德·威尔逊。
“艹!”
韦德闻声有东西撞击陈腐砖块和空中的声音,他咬着牙尽力往前冲,将头深深低下,埋在胸前。不消转头,他都晓得那是甚么,这声音太熟谙了,他在军队中退役时,常常要抱着它们睡觉,兵士们情切地叫它“油炸马铃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