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3页/共9页]
屋舍:公廨、楼台、高堂、大厦、驿舍、西北向之居。
地理:山径路、近山城、丘陵、宅兆、东北方。
婚姻:隔绝难成、成亦迟、利少男之婚、春占倒霉、宜对乡里婚。
甲乙东方木,丙丁南边火,戊己中心土,庚辛西方金,壬癸北方水。
家宅:不安、防口舌、秋占高兴、夏占家宅有祸。
疾病:口舌、咽喉之疾、气逆喘疾、饮食不飧。
谋旺:可旺、可求、宜动中谋、秋占不遂。
买卖:难利、防口舌、有争竞、夏占倒霉、秋占有买卖之财。
坤:土、方物、五谷、柔物、丝绵、百禽、牛、布帛、舆、金、瓦器、黄色。
时序:春夏之交、三五八之时月日、辰巳月日时。
人物:君、父、大人、白叟、父老、官宦、名流、公门人。
少年有忧色占
谋旺:可谋旺、有财可成、秋占多谋少遂。
出行:可行、宜西南行、宜往乡里行、宜陆行、春占不宜行。
五味:辛、辣。
买卖:可成、进退不1、利山林买卖、山林木茶之利。
五味:咸、酸。
形物占
巽卦
占静物
互卦只用八卦,不必取六十四卦名。互卦以重卦去了初爻落第六爻,以中间四爻分作两卦,看得何卦。
出产:虚惊、胎动不安、头胎必生男、坐宜东向、秋占必有损。
尺寸占
凡占静物,有如江国土石,不成起卦。若至屋宅、树木之类,则屋宅草创之时,树木初置之时,皆可起卦。至于器物,则置成之时可占,如枕、椅之类是矣。余则无端不占。若观梅,则见雀争枝坠地而占。牡丹,则见有问而占。茂树,则枝枯自坠而后占也。
断之曰:「详此卦,明晚当有女子折花,花匠不知而逐之,女子失惊坠地,逐伤其股。右兑金为体,离火克之。互中巽木,复三起离火,则克体之卦气盛。兑为少女,因知女子之被伤,而互中巽木,又逢干金兑金克之,则巽木被伤,而巽为股,故有伤股之应。幸变成艮土,兑金得生,知女子但被伤,而不至凶危也。」(年代日时占例)
震:竹木、青碧绿色、龙、蛇、苇、竹木乐器、草、蕃鲜之物。
卦气衰
人事:文画之所、聪明才学、相见谦虚、书事。
冬夕酉时,先生方拥炉,有扣门者,初扣一声而止,继而又扣五声,且云借物。先生令勿言,令其子占之所借何物。以一声属干为上卦,以五声属巽为下卦,又以一干五巽共六数,加酉时数共得十六数,以六除之,二六一十二,得天风姤。第四爻变巽卦,互见重干。卦中三干金,二巽木,为金木之物也,又以干金短,而巽木长,是借斧也。
植物:马、天鹅、狮、象。
疾病:头面之疾、肺疾、筋骨疾、上焦疾、夏占不安。
断曰:此树旬日当伐。果旬日,伐树起公榭,而匠者适字「元夫」也。
姓字:商音、带口带金字旁姓氏、行位四二九。
方道:西北。
天时:风。
右万物之象,庶事之多不止于此。占者宜各以其类而推之耳。
疾病:足疾、肝经之疾、惊怖不安。
谋旺:能够谋旺、宜文书之事。
弄法
天时:月、雨、雪、霜、露。
植物:龙、蛇。
求名:难成、因名有损、利西之任、宜刑官、武职、伶官、译官。
凡占群物之动,不成起卦。如见一物,则就以此物为上卦,物来之方位为下卦。合物卦数及方位卦数,加时数取爻,以此数总断其物,如后天占牛鸣鸡叫之类。又凡牛马犬豕之类,初生,则以初生年代日时占之。又可置买此物,亦能够初置买之时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