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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山图志》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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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地魔现,双目露凶光[第2页/共2页]

先前,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一向觉得是有人在用心设想,但到了这个时候却又不敢必定起来。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踌躇着,是不是要畴昔看看。

本来早些年间的野狗和当代的野狗大不不异,有些野狗的种类在束缚前后社会稳定下来就逐步绝迹了。乱世当中性命如同草芥,因为死的人太多,暴尸于荒漠的景象到处都有,以是,诸如野狗,野猫,乌鸦等等吃死人的东西也就越来越多了。

似是为了证明胡不归的猜想,就听那坟侧的洞穴里传出一阵巨响,紧接着一张满面流血、红毛丛生的大脸从洞穴里探了出来。那张脸的脑门上生了一个椭圆形的大肉瘤,吐着鲜红的舌头,嘴边牙齿上还挂着血迹,双眼凶光四射,恶狠狠地盯着胡不归二人。

此时,月冷星稀,阴风嗖嗖。

但,就在这个时候却听远处俄然传来了一阵“嘭嘭”的响声,那响声由缓到急,越响越大,在这尽是坟头的夜里,端的是渗人非常。幸亏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都曾经在这乱坟岗上待过那么一段时候,神经不是普通人可对比的。以是,虽说这响声起的高耸,吓了两人一跳,但两人本就是吃这行饭的人,坟地阴沉,有些异响也属普通,以是很快就规复了平静。

面前这地儿胡不归熟谙的很,恰是自个练胆的那处乱葬岗!

如何就没想起来是这个东西!

虽说,人各有志,但这盗墓的人不但盗窃财帛,另有些缺德阴损的人,会在盗墓的时候损毁墓主的尸身,让人身后也不得安生,如此说来确切是为人所不齿的活动。

这类长着血瘤的野狗,因为长年吃死人肉,身上尸气重,牙齿带有尸毒,被它咬到的话就别想活了。它的特性是脑袋上长了一个血红的大瘤子,这瘤子比铁锤都硬。早些年因为前提所限,贫民的便宜薄棺,最好的不过是”三寸柏木板”,棺板被这类狗,用头撞不了几下就能撞穿,继而拖出棺材来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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