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习字[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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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字!
用罢午餐,莫芸和莫森骑着马往金州城外的洮河边赶。那边阵势平坦,水草丰茂,是极好的放牧之地。比及了滚滚的洮河边,莫芸和莫森同时下了马,听任乌云和白雪在河边吃草,他俩一起走进四周的芦苇荡里。
莫芸和莫森还没有从这两个字里回过神来,莫坚在一旁说道:“习字,这是功德啊,我之前跟着老首级学过几个字,却不敢教他俩,怕教错了。既然你们卓雅阿姨情愿教,阿芸,阿森,你们俩可要当真学!”
“我刚吃过饭,还不如何饿,你们想吃的话就烤吧。”莫芸笑着说道。
明卓雅住的蒙古包离莫芸家不过几步路,莫芸走出来时,莫舞已经规端方矩坐在明卓雅跟前了。
芦苇荡里此时已经有了十来个跟莫森差未几年纪的男孩,看到莫芸和莫森出去,此中一个高个男孩大声道:“阿芸,阿森,你们可来了,快看看我们刚才捡到了甚么!”
莫芸:“人之初……”
“我们捡到了野鸭蛋!”托四那边还筹办卖关子,托福在一旁插了一句。
“我不要学,太难了!”莫森从小野惯了,一听到莫坚让他乖乖待在家里习字,他那里肯,立马点头表示分歧意。
“我下午还要陪阿森去骑马呢,我先走了。”莫芸说完这句,仓猝遁走。想起上一世文雅安闲,心机满满的莫舞,再对比现在说两三句话就一副本身欺负了她然后一脸委曲样的莫舞,莫芸内心极不适应。不过莫舞于学习上真的很有天赋呢,明卓雅讲的东西,她不过听两三遍就记着了,本身但是记得很吃力的。
莫舞:“人之初,性本善……”
“我也想吃!”
“阿芸,你这是做甚么?”被莫芸的行动吓了一大跳,明卓雅直接站了起来。
托四是托尼大叔的第四子,莫森的好兄弟托福的四哥,他的模样跟托大长得很像,也是个阳光型帅哥,个子比托大矮些,皮肤非常白嫩,如何晒都晒不黑的那种。
果然应了那句,后娘难为!
“那就烤着吃吧!”看到莫芸朝本身笑,托四脸一红,不太天然地移开双眼:“阿福你们几个去捡柴火,阿森和我先去河里捉鱼,阿芸,你……”
“我去换了身衣服,卓雅阿姨,让你们久等了。”莫芸说完,朝明卓雅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叩拜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