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少年英雄王富贵[第1页/共3页]
繁华嘿嘿一笑,这些都是刚入营的时候王小麦教他的。王小麦晓得,就算在后代老兵欺负新兵也是虎帐的传统,便教他碰到老兵要尊敬,人家让他干啥只要不过分度就帮着干。实在是被骑到头上了,没说的,揍他,虎帐里尊敬强者,要么不打,打就让别人晓得他不是好惹的,到时候官司打到程咬金那边,也有理。固然和程咬金有旧,但是这将军也不喜好老哭鼻子的兵,该本身出头还得本身出头。公然,繁华在虎帐里呆了不到半个月,就有兵痞看他个子大常常当着世人的面嘲笑他。最后触怒了繁华了,三两下把阿谁兵痞按在了地上。虎帐里打斗是违纪的,不过繁华倒是讨得了很多人喜好,很多人都为他讨情。本来就是走程咬金后门出去的,程咬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罚他十军棍。履行军法的兵士早获得程咬金的表示了,十军棍打完,繁华从地上蹦起来拍拍屁股,和没事人一样。从那今后,兵士们便晓得这个看起来傻傻的大个子不简朴,都服了他的气。
程咬金的五百骑从北邙山上借着阵势一口气冲进了杀成一团的疆场,此时裴行俨已经堕入了非常伤害的状况,对方见他春秋虽小倒是盔甲光鲜,技艺不凡,晓得他是一员将领,立马有十几个贪功的马队上来围住了他。裴行俨就是演义小说里裴元庆的原型,小说里描述银锤太保裴元庆裴三公子,胯下一字墨角睐麒麟,掌中一对八棱梅花亮银锤,用的两柄锤,却有五升斗大,重三百斤,是瓦岗第一虎将,能挡天下无敌的李元霸三锤。实际中的裴行俨固然没有评书演义里描述那么夸大,但也是将门出身,从小练武,看着不到二十岁的年纪,却很早就跟父亲裴仁基上过多次疆场杀敌了,有万人敌的称呼。前人说话比较夸大,万人敌只是说他的英勇,并非是真的能打的过一万人,强如楚霸王项羽也有垓下之战被围的时候。
王小麦看了一眼繁华:“当日我听闻程大哥被俘,非常担忧繁华的安危,便留在了金墉刺探你们的下落。”他便将事情的委曲对世人说了一遍。
王小麦听完苦笑了一声,他本来是感觉程咬金是个有福的人,繁华跟着他或许也能躲过灾害,没想到一句话竟然将繁华置于了险境。
世人又提及李密的死,皆是一番长叹短叹,特别是秦琼,眼神中带着浓厚的哀痛之色。又提及对李密不离不弃的王伯当,都是沉默不语。
秦琼皱着眉头指责道:“小麦你怎可如此打动,乱军当中,那些杀红了眼的兵士可不管你是谁,幸亏现在安然无事。”
但此时瓦岗军的败迹却闪现了出来,以往交兵,都是王世充的军队节节败退,和瓦岗交兵了几十次没赢过,到厥后根基是一触即溃。但此次王世充为了鼓励士气,倒是拿出了一个奥妙兵器――鬼神。当然,并非像《封神演义》里一样请了神仙来助战,而是假托鬼神之名。王世充情知若此次落败他便死无葬身之地,连同他的家属也不能幸免。但是部下的兵士已经败在李密手上多次,见了瓦岗军就像耗子见了猫,就算勉强上了疆场也不成能赢。他便在战前叫一个兵士演了一出戏,那兵士连续多天都在虎帐中称本身梦到了周公,还对他说了一句话,这件事在虎帐里闹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王世充又找了一个所谓的“世外高人”解周公留下的这句话,解出来的意义是周公让他们固然奋勇杀敌不要怕,他白叟家会保佑他们,如果谁在疆场上畏敌了,他就会降下瘟疫把统统人都弄死。前人多数对鬼神之说比较畏敬,他部下的精兵悍将淮南籍居多,当时候淮南一带特别爱好这些封建科学。他部下的将士便信觉得真了,上了疆场果然是奋不顾身,悍不畏死,交兵第一天王世充就占了上风。那些兵士见克服了,更坚信了有神灵的保佑,成果第二天一策动进犯,李密的瓦岗军竟然是节节败退,直至最后变成一场溃败。当日,单雄信、秦琼、养伤的程咬金、裴家父子、罗士信等一干瓦岗的大将都被王世充擒获,李密仓促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