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五一三”事件的过程及影响[第7页/共8页]
以下这些有首要影响感化的决策都是在国度处于“告急状况”(1969年5月14日至1971年2月23日)下制定和实施的。
1969年5月10日大选投票还是停止,成果春联盟党而言,不啻一场沉重打击,反对党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胜利。联盟党虽保住告终合邦议会中的多数席位,但却由1964年的89席降为66席,获得的选民票数比例亦呼应地从58.4%降为48.5%。联盟党在州议会推举中也一样尝到了苦果。在马来选民占多数地区,泛马来亚伊斯兰党保持了对吉兰丹的节制权,民主行动党或民政党亦有一名华人候选人得胜,更严峻的是,很多华人选票此次未投给马华公会,使其在33个合作席位中只获得13席。联盟党在槟城也输给了民政党,在其派出的24名候选人中,独一4人得胜,民政党则有16位候选人胜出,民主行动党获3席,另一反对党获1席。在具有大型华人选区的雪兰莪和轰隆这两个经济大州,联盟党亦未能取很多数职位:民政党(博得4席)和民主行动党(博得9席)在雪兰莪选战中大得胜利;群众行动党(博得12席)、民主行动党(博得6席)和民政党(博得2席)整整博得轰隆40个席位的一半,联盟党获得19席。印度国大党在1964年大选中曾获得3个席位,此次大选亦减少了一名,为2席。是以,使联盟党未能在结合邦议会中获得三分之二的多数议席,这是顺利点窜宪法所必须的在朝党的席位要求。
1969年种族动乱产生后,国度加强了社会心识节制,并视此为连合百姓、同一思惟、实现国度共鸣的一个手腕。为此,在1970年8月30日的国庆日,国度元首正式公布了指导百姓思惟扶植的“国度原则”(Rukun Negara),共由五大“信条”构成:信奉彼苍( Belief in God)、忠于君国(Loyalty to King and Country)、保护宪法(Sanctity of the Constitution)、尊崇法制(Rule of Law)和培养德行(Good Behaviour and Morality)。这是一个建立在伊斯兰哲学根本上的思惟原则,此中,信奉彼苍是宗教原则,要求信民遵循教义;忠于国君为国度原则,要求臣民爱国;保护宪法为轨制原则,要求民主国度的百姓实施任务和任务;遵循法制是社会原则,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遵纪守法;增养德行是小我原则,要求每小我标准自律。在此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