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神宗万历 上篇本纪[第2页/共6页]
是年,土鲁番入贡。
仲春戊寅,祀大社大稷。辛巳,诏南京职务清简,官不必备。丙申,始命日讲官分直记注起居,纂缉章奏,临朝侍班。
夏蒲月癸巳,广东罗旁瑶平。
十仲春辛丑,大学士赵志皋等请留中章奏,不报。
夏四月戊子朔,谕礼部,令民及时农桑,勿事游惰。甲午,宁夏土军马景杀参将许汝继,巡抚都御史晋应槐讨诛之。庚子,以久旱敕修省。
是年,琉球、乌斯藏入贡。
■十七年春正月己酉朔,日有食之。丁巳,太湖、宿、松贼刘汝国等反叛,安庆批示陈越讨之,败死。
夏四月,京师旱,大疫。
秋七月,江北蝗,江南大水,山西、陕西、河南、山东旱,河决开封,蠲振有差。
六月甲申,浙江大风,海溢。己丑,永昌乱卒平。乙巳,南畿、浙江大旱,太湖水涸,帑金四十万振之。
冬十月己未,南京兵部右侍郎邢玠总督川、贵军务,讨播州宣慰使杨应龙。丁卯,诏倭使入朝。是月,炒花犯辽东,总兵官董一元败之。
冬十月乙亥,振徐州及丰、沛、睢宁、金乡、鱼台、单、曹七县水患,蠲租有差。
八月乙未,诏取太仓银二十万充阅陵赏费。
十仲春丙辰,蓟辽总督顾养谦兼理朝鲜事,召宋应昌、李如松还。
十一月己丑,余有丁卒。
十仲春甲午,诏定戚臣庄田。癸丑,河套部敌犯榆林、延绥,总兵官杜桐败之。
秋七月乙卯,吕调阳致仕。丙子,诏江北诸府民,年十五以上无田者,官给牛一头、田五十亩开垦,三年后起科。
秋八月丙辰,榜张居正罪于天下,家眷戍边。
冬十月己亥,土蛮犯广宁、义州,李成梁御却之。
夏四月乙卯,籍张居正家。丁巳,游击将军刘綎讨平陇川贼。
十一月辛酉,礼天于南郊。
秋七月癸丑,召援朝鲜诸边镇兵还。乙卯,慧星见,敕修省。
十一月丙戌,振真定、顺德、广平灾,免税粮。
是年,琉球入贡。
六月丁未,诸军进次宁夏,贼诱河套部入犯,官军击却之。
六月癸未,松茂番平。是夏,振直隶、河南、陕西及广西浔、柳、平乐,广东琼山等十二县饥。山西盗起。
冬十一月庚辰,命诸司立程限文簿,以防稽缓。
冬十月丙子,停刑。乙酉,始射中官榷税通州。是后,各省皆设税使。群臣屡谏不听。
夏四月丙午,大雩。戊申,以旱诏中外理冤抑,释凤阳轻犯及监禁年久罪宗。戊午,步祷于南郊,面谕大学士等曰:“天旱虽由朕不德,亦天下有司贪婪,剥害小民,乃至上干天和,此后宜慎选有司。”蠲天下被灾田租一年。
十一月戊辰,御午门,受宁夏俘。
■二十二年春正月己亥,诏以各省灾伤,山东、河南、徐、淮尤甚,盗贼四起,有司玩愒,朝廷诏令不可。自今以安民弭盗为抚按有司黜陟。
夏蒲月癸亥,祀地于北郊。
八月庚申,以灾沴频繁,敕抚、按官惩贪吏,理冤狱,蠲租、振恤。
是年,哈密、琉球、乌斯藏入贡。
夏四月甲辰,总兵官李如松提督陕西讨贼军务。甲寅,甘肃巡抚都御史叶兰梦帅师会魏学曾讨贼。撦力克擒贼,叩关献俘,复还二年市赏。
■二年春正月甲午,召见朝觐廉能官于皇极门。
秋七月癸酉,免陕西逋赋。甲戌,副总兵祖承训帅师援朝鲜,与倭战于平壤,败绩。甲申,罢三边总督魏学曾,以叶兰梦代之,寻逮学曾下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