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最后那一寸[第1页/共3页]
同为马队,鲜卑马队的战力远不如幽州北地马队。这是因为鲜卑人的金属冶炼技术程度低下,能造些堪用的刀剑已属不易,对于精工细造的铠甲出产,便束手无策了。以是鲜卑马队常常以简便的皮革为战甲,这使得他们矫捷性虽强,防护性却差,面对汉人的强弓硬弩亏损很大。
“畴昔数十战我们都未能分出胜负。如果此次能够,我倒有个设法。”赫连岳眸子一转。
而幽州境内矿山遍及,能工巧匠颇多,精美铠甲的制造源源不竭,将每一个北地马队武装到了牙齿,鲜卑人最善于的弓箭战术面对他们反而是华侈时候。这就是为甚么公孙雪敢带着五千名马队应战一万名鲜卑马队的启事。并且鉴于此次行动的目标,只要用阵地战将鲜卑人驱离聆仙山便可,并不需求停止围追毁灭。
自小就心高气傲的赫连岳发誓毫不坐视光荣数百年的赫连家沦为他姓的奴婢,因而他单身到万里以外的北荒绝域学艺。世人不知他在那边有如何的奇遇,只晓得他六年后返来时,已是草原上不成对抗的战神。
“这就不是我操心的事情了。”公孙雪说。
“如果你被我打败了的话,可否摘上面具让我一睹真容?到现在我都不晓得你长甚么模样!”
“或许下一次,我就会不顾统统地砸下去。”
而公孙雪手里的长枪呢,大伙不消看也晓得,寒亮的枪尖此时距赫连岳的咽喉也不过是一寸的间隔。
强者之间难分胜负,不是因为没法相互击倒,而是因为能够相互击倒,以是才不能将对方击倒。这个事理公孙雪和赫连岳都懂。
“嗯。”
这边赫连岳收到来信,阅毕,大喜过望。立马差人复书,写道:“将军此来,只为一战?”
“等复书到了再走吧!”低垂建议,“不得不说,如许谈天还挺好玩的。”
赫连岳的战锤生生止在半空中,没有砸下去。此时它距公孙雪的头顶只要一寸的间隔。
虽说一晚没睡,但公孙雪清秀的脸上毫无倦意,反倒更显精力。他淡然地看了低垂一眼,说:“确切好玩。曾经有次我们率军对峙了三个月,也如许聊了三个月。经历的厮杀太多,你就会发明统统都是游戏。你也是时候去玩你本身的了。”
他的兵器是一杆腊白长枪,看起来工致不足,刚猛不敷,若被赫连岳的战锤击中,恐怕会回声而断。
“在哪战?选址。”
“脱手吧!”赫连岳不再多言,拍马冲来。他的两柄战锤加起来六百多斤,放地上得五个壮汉才气抬动,现在被他挥动得呼呼生风,有雷霆万钧横扫江山之势,且不说血肉之躯,即便是铜墙铁壁挨这么一下,也得地动山摇,嗡嗡震颤。
“对不起,你当个壮劳力还能够,一起过日子就算了。”公孙雪竟然也有诙谐的时候。
“老端方,就我俩,其别人看着?”
公孙雪仍然是冷酷如水,直言不讳道:“有位朋友想要上山去,但是你挡住了来路,以是我只好请你过来,好让他畴昔。”他实在是懒得扯谎。
这几封信传下来,天已经快亮了。在公孙雪大账里目睹了全程的低垂揉着黑眼圈,对中间的章怀东说:“这俩人是我见过的最无聊的人。尼玛,大战前夕和敌手聊起了微信。”
这时又一封信被箭送到,谈天持续。赫连岳问:“解缆了吗?”
又半个时候后,赫连岳复书送到,上写:“不战何如?”
“正西十里,百丈崖前。”
“又是如许。”
“好!”
到傍晚时,北地马队达到距鲜卑人五十里处。公孙雪命令不再进步,当场安营,并派出几个精干标兵,趁着夜色骑马到鲜卑营寨前,弯弓搭箭送出来一封战书,上写:“日出之时,我必来战。公孙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