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最后那一寸[第1页/共3页]
到傍晚时,北地马队达到距鲜卑人五十里处。公孙雪命令不再进步,当场安营,并派出几个精干标兵,趁着夜色骑马到鲜卑营寨前,弯弓搭箭送出来一封战书,上写:“日出之时,我必来战。公孙雪。”
以往他只晓得步兵和马队的辨别在于一个无码一个有码,而他是偏好前者的。本日一睹当代马队的真颜,感受了那种看多少场院线大片都难以体味的打击力,才明白为甚么中国汗青上的那些游牧民族不过戋戋百十万人,却总能使南边的庞大帝国束手无策。
“又是如许。”
他的兵器是一杆腊白长枪,看起来工致不足,刚猛不敷,若被赫连岳的战锤击中,恐怕会回声而断。
自小就心高气傲的赫连岳发誓毫不坐视光荣数百年的赫连家沦为他姓的奴婢,因而他单身到万里以外的北荒绝域学艺。世人不知他在那边有如何的奇遇,只晓得他六年后返来时,已是草原上不成对抗的战神。
又半个时候后,赫连岳复书送到,上写:“不战何如?”
现在公孙雪像是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但是围观者并没有产生涓滴的冲动或者担忧情感,反而都暗自叹了一口气,感觉无趣。
“你说。”还是是冷酷的语气。
“第二十三次了!就不能换一种结局吗?”
“嗯。”
现在赫连岳骑着他的吃人巨马,好像一座蓄势待发的小山。而劈面的公孙雪身材纤瘦,虽戴着一副虚张阵容的面具,却仍然像是小鸟见了老鹰。
这几封信传下来,天已经快亮了。在公孙雪大账里目睹了全程的低垂揉着黑眼圈,对中间的章怀东说:“这俩人是我见过的最无聊的人。尼玛,大战前夕和敌手聊起了微信。”
强者之间难分胜负,不是因为没法相互击倒,而是因为能够相互击倒,以是才不能将对方击倒。这个事理公孙雪和赫连岳都懂。
“这就不是我操心的事情了。”公孙雪说。
“如果你被我打败了的话,可否摘上面具让我一睹真容?到现在我都不晓得你长甚么模样!”
而汉人对于游牧马队最喜好用的就是弓箭了,因为后者的皮甲面对锋利的钢铁箭头实在是不堪一击。在疆场上,汉人弓箭手方阵几轮齐射下来,奔腾吼怒的游牧马队们顿时人仰马翻,丧失惨痛。是以聪明的酋长们都采取迂回偷袭战术,从侧翼进犯不擅近战的弓箭手。
跟着公孙雪将旗一展,震颤民气的战鼓声骤起,兵士们挨次出城,铁流沉寂如夜,连他们身边的高大战马也寂然无声。待他们在城外的空位上排好阵型,向着北方开赴时,刹时变得像是奔腾的巨浪、暴怒的长龙,在燕云大地上风驰电掣,所过之处烟尘漫天,地动山摇。
“或许下一次,我就会不顾统统地砸下去。”
实在不但赫连岳利用战锤作为兵器,游牧民族都喜幸亏疆场上利用战锤啊狼牙棒啊之类的敲击钝器。这不但是因为他们力大无穷,更因为汉人喜好穿甲胄,用刀剑之类的轻兵器去进犯还得对准缺点,费事的很,不如用这类挥动起来动能大的兵器,将对方连甲带人一起砸烂。
“好!”
“你比我更不想死。”公孙雪语气中带有一丝嘲笑。
这时又一封信被箭送到,谈天持续。赫连岳问:“解缆了吗?”
“不必再见。”
“战!”
“又是如许?”赫连岳哭笑不得。
赫连岳的战锤生生止在半空中,没有砸下去。此时它距公孙雪的头顶只要一寸的间隔。
低垂很想去百丈崖前旁观公孙雪和赫连岳之间的出色大战,但他晓得时候贵重,一刻也迟误不得。公孙雪固然心态轻松,但只要率军队上了疆场,一刀一枪的血拼就是动真格的。低垂不再废话,略微清算了些东西,就和章怀东等人出了营帐,悄悄骑着马与雄师队分离,往聆仙山入口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