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大同二年(公元536年)-冬[第1页/共3页]
内心如同被利刃割剜,疼得我紧咬下唇,只觉口中散开一丝淡淡的甜腥。
还能再误下去么?宇文氏本就是起于辽东的大族,从先人葛乌菟起就一向世袭为鲜卑东部大人。独孤公子虽也是贵族出身,但家中没有兄弟帮衬,以一己之力,要如何和他斗?这一斗,必倾全族之力,不是三五年能完的。到最后甚么结局,谁晓得?
他持续说:“我也会给你很大的自在。你如果不肯,就不必一向困守在后院。随军兵戈,纵情山川,我都许你。”
哪知他冷冷一笑,轻启薄唇,说:“好。”
此人生太苦了。但是我赶上他们两个,却唯有端起这苦涩难咽的人生,抬头一饮而尽。
那人我从未见过。长得浓眉大眼非常精力,虽穿的是主子的短衫,但质料上乘。举止亦是不俗,见了我,恭敬地行了个礼,说:“我是长安来的使者。宇文丞相特地派了一小我来,有一些话要伶仃传于女郎晓得。女郎现在便利和我同往吗?”
难怪祖父喟叹,胶葛在本身的小情爱里,终会自误。
本来统统尽在他胸中方寸之间。
那房间里一架五扇漆画屏风,每一扇都绘着仕女图。
“你真做得出来。”我冷冷道。
还是丹青上的仕女好。芳华不会溜走,不被情爱困扰。只需求做出那妖娆害羞样,便可过几十年春秋。
可宇文泰,他的志向在君。他要的是俯览天下,介入江山。后代评价,忠奸善恶,他不过视若等闲。
只能同宇文泰!
他的手在我手中悄悄一颤,伸手将我扶起来,眼中泛出和顺的光,无穷对劲无穷垂怜地说:“归去筹办吧。我在长安等你。”
我两耳轰鸣眼冒金星,顿时一股肝火直冲头顶。恨不得冲上去,将他活活撕碎,就着恍惚的血肉,生吞入腹。
父亲抬头轻叹:“没想到我邹氏的嫡派,竟要靠着你的婚姻,苟延残喘。”
这是要我向他宣誓尽忠了。
事已至此,无可挽回。我擦干眼泪,昂首对他说:“我有一个前提。”
终是自误了!
我颤抖着嘴唇,强忍住眼泪,说:“我会杀了你。”
一旦接过这只手,就意味着我就要同如愿别离。今后天长岁远,白云苍狗,都与他两不相干。
初升的日光凉凉照在我的脸上。一阵晨风吹过,冷得我一抖。
我回屋换衣,藏一把匕首在袖间。事到现在,我会嫁宇文泰,但我要送一具尸身给他,让他晓得我的情意!
他不再说话,亦不看我。沉默半晌,负动手渐渐拜别。
他还是笑:“是你给我这个机遇。那日我亲眼看着你乔装出城,终是下定了决计。我想要的女人,毫不再拱手让与别人。”他收起笑,敛容,如附上一层寒霜,凝睇着我:“我说了,天下,我要;你,我也要。”
不一会儿,一小我从那屏风前面转了出来:“莫离。”
“你要对于他?”我的声音亦在颤抖。
我愣愣地看着那只广大的手,很瘦,手指苗条,骨节凸起,指甲修剪得很洁净。同普通繁华的男人分歧,手上没有任何饰品。
如何到本日,两人间只容得下胜负?
我软软地跪下去,跪在他面前,伸手抱住他的小腿,抽泣着说:“求你垂怜,不要逼我……我只想同他在一起……”
“爹不消再说了。”我悄悄说,“我是爹的女儿,也是邹氏的女儿。即便是为了这个家,也是万死不辞的。”
也确是如此。当时只是怅惘不解,现在想来,始信姻缘早有定命。
我咬牙说:“如果我不甘心,你不能碰我。一个指头都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