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碧血染黄沙(二)[第3页/共5页]
近了,更近了,十丈、五丈,三丈,两边的马都已快到了顶点,彼其间的间隔越来越近,一银一黑两支钢枪都已端平,两边的眼神也交叉在了一起,摸索着,胶葛着,碰撞着。
“杀贼!”见自家主将如此英勇,本就士气高涨的唐军将士立时号令着冲进了西突厥前锋马队当中,大砍大杀了起来,不过半晌工夫便将千余名西突厥前锋杀得落荒而逃,暴露了前刚正绞杀成一团的疆场――林挺所率的那一千余兵马乃是真正的唐军官兵,只是换了身奴兵的服饰罢了,与西突厥马队的服色实在并无甚别离,只是右臂上扎着条白巾作为暗记罢了,此时与西突厥马队绞杀在一团以后,要想辩白实在不太轻易,是故,李贞击溃了西突厥前锋骑军以后并没有立即挥军冲上前去援助林挺所部,而是兵分三路――一起由李贞亲率四千奴兵(包含那一千穿上唐军盔甲的奴兵在内)绕过中间疆场,向正冲出堡垒筹算策应己方反击马队的阿史那别西冲了畴昔,而刘旋风、沙飞驼各率本部兵马一左一右地包抄疆场核心处的西突厥马队。
“看刀!”
“哈哈哈……”白素心咧着嘴放声大笑起来,镇静地挥了动手道:“走,杀进高昌,全军狂欢三日!”所谓的狂欢不过就是纵兵掳掠的代名词罢了,诸将自是心中稀有,此时听得白素心许下了此等信誉,自是皆大欢乐,各自忙不迭地表着忠心,簇拥着白素心一起疾走地向着高昌城飞奔而去。
……
“好,再探!”白素心一双鹰眼中闪过一丝冲动之色,脸上暴露了丝笑意,挥了动手,大声命令道:“传令下去,全军加快度,彻夜宿营高昌城!”
阿史那别西夙来是个暴躁性子,眼瞅着疆场核心处打成了混战,心中立时大急,恨不得马上赶到疆场,击溃李贞所部,早已忘了索格索斯所交代的话,拼着老命地打马向前,可还没等他赶到疆场,却现疆场西侧冲出了一彪军来,人数并不算多,看模样就是那些投诚了唐军的小部落之兵,为之将恰是李贞,立时大喜过望,顾不得杀向疆场核心,一摆手中的弯刀,大声呼喝道:“儿郎们,活捉李贞,杀啊!”
“城上的人听着,我龟兹国奉越王殿下之请,兵前来助贵国抵抗西突厥贼军,现我雄师已至,尔等还不从速出城驱逐。”一名大嗓门的龟兹兵士从阵列中冲了出来,径直来到城下,大声呼喝了起来。
“杀!杀!杀!”李贞肯饶过阿史那坎宁的性命,乃是出自惜才之心,可对于其他西突厥马队却无此仁慈了,但见李贞一头冲进了西突厥前军当中,手中的亮银枪舞动得缓慢,出枪如风,挡者披靡,转刹时击杀十数名迎上前来的突厥马队,好像战神下凡普通势不成挡。
“好!”李贞交战疆场以来,除了碰到薛仁贵能与其较量一下力量以外,阿史那坎宁算是李贞碰到的第二个大力士了,虽处于敌对状况,却不免起了一丝爱才之心,口中叫了声好,部下缓了几分,与两马交叉之际,变幻了一下枪势,并未伤了阿史那坎宁的性命,只是用枪柄在阿史那坎宁的马腹上抽击了一下,那马吃疼之余,立时足往斜刺里疾走而去,而此时阿史那坎宁尚人立在马背上,底子有力节制马缰,只能任由疾走的战马带着本身向疆场以外狂冲而去。
好小子,好快的枪!李贞本就是用枪的大里手,一见阿史那坎宁的脱手,便晓得对方不是易与之辈,心中一凛,脱手的枪立时更快了三分,眼瞅着双枪即将交叉而过之际,李贞猛地一压双腕,本来笔挺刺出的亮银枪立时一沉,重重地撞上了阿史那坎宁的大铁枪,双枪一交,爆出一声巨响,火花四溅,李贞但觉双腕一震,一贯无往倒霉的亮银枪竟然被震得弹了起来,当然,阿史那坎宁更是不堪,双手虎口一阵麻,立时裂了开来,本来笔挺向前的大铁枪被震得猛地往下一沉,整小我没法端坐马背,硬生生被震得立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