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金丝袍[第2页/共2页]
吴燕哪是在为贺兰欢畅,清楚就是想要让她尴尬,等会掌柜迁怒下来,那不就是贺兰接受肝火了,贺兰气得牙痒痒,却又无可何如。
贺兰的话还没有说完,吴燕倒是立马插嘴,阴阳怪气的说道:“哎呀,贺兰,你的运气真是好,想不到碰到一名主顾,既然人家这么喜好金丝袍,那你还不快点取下来。”
“甚么!”
掌柜堆起笑容,道:“丽衣轩的出品,绝对是高质量,我们的总行就在大云国的东安城,童叟无欺,公子大能够放心。”
“是吗?”掌柜眼眸中闪过一丝冷意,金丝袍不过是丽衣轩的意味罢了,从未想过会有人采办,何况真要采办,十五枚金币也一定就能买得下,以是伴计不能将金丝袍先容给客人,也是丽衣轩不成文的规定。
贺兰没想到林轩会说出要买那一件衣服,现在倒是感觉林轩清楚脑筋有题目,再给他混闹下去,不得给吴燕更贱冷嘲热讽了。
连这个端方不懂的,贺兰是不想干了吗?
“公然名不虚传!”林轩对劲的说道,船上金丝袍在内衣中,一来今后修炼不怕束手束脚,二来对敌的时候,关头时候或许还能保命之用。
掌柜指着林轩身上的妖狼皮草,道:“公子,如若你情愿将身上的妖狼外相卖给本店,不但金丝袍免费送给你,别的本店再付给你二十枚金币,但愿人为成全。”
林轩对掌柜为何会那么好态度并不太在乎,他比较在乎金丝袍,记得之前听人说,练武者难行动比较大,常常会弄破衣服,以是最合适穿坚固的金丝袍,并且金丝袍也有不小的防备才气。
就在贺兰难堪的时候,刚好丽衣轩的掌柜呈现了,本来他是在账房中结算账目,不料被房外的喧闹声所轰动,便走出来,倒是看到一群人的站在店里,也不去事情,令人愤怒不已。
金丝袍递到林轩的手中,他用手抚摩了下,触感是冰冷冷的,但是非常光滑,他用心用元气凝集在指尖,用力在金丝袍上面一戳。
当中最受震惊的人,无疑就是贺兰了,她都筹办好去接受掌柜的肝火,怎料成果会产生如此大的窜改。
吴燕当然不会以为林轩真能买得起那件金丝袍,不过是想要看贺兰的笑话罢了,用心这么说,好让贺兰下不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