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泡菜”猪肉炖粉条[第2页/共2页]
说着又给每人夹了一筷子到碗里。
萧永福也了解他们,农夫气里,种地的事情那就是大过天的。
林氏没好气地说道:“快出去用饭,都做好一阵了。”
特别是被这些种了一辈子地的老把式就教,他多少有些受宠若惊。
萧永福笑眯眯地搬过来一个大坛子,可林氏却迟疑了。
萧老爹的表情比来是越来越好,都情愿出门了,萧永福跟他提及去城里的事。
之前他老是被人嫌弃,乃至有人在吵架的时候说他是个不利鬼,不准靠近他们家的地,怕影响收成。
“谢啥呢,一家人好好的,就是最好的。”他看着这并不很大的坛子有些迷惑,“你们就拿这一点去卖?那人家抢也抢光了。”
“仲朗,你带着两个弟弟先去摘菜,我在这边说说话。”
热油将姜片扔出来,接着五花肉下锅,炒得滋滋作响后,将泡菜倒进锅里持续翻炒。
萧永福哪会不晓得呢,他直接翻开盖子,一股鲜香冒了出来。
让我尝尝味道吧!
“好的,爹。”
闻香而来的萧老爹在两人身后阴恻恻道:“你们俩在吃独食?”
林氏夹了几大块菜和姜,“等会吃了饭,他爹去城里买上些坛子返来,趁便给元朗和院长拿些泡菜。”
在老宅的时候,就算做了丰厚的“过早”,也轮不到他们大房的人吃。
“哎,好!”
萧老爹摸了一下刚留起来的髯毛,“我跟永福一起去吧,好久没有出门了啊。”
公然,那些村民瞥见萧永福后,就像瞥见了金疙瘩,那眼睛都冒着光。
林氏见家人吃得高兴,笑得心对劲足,“这是娘做的雅州泡菜,好吃就多吃点。”
他洗了一把手,赶紧拿起筷子夹起盆里的五花肉吃了一口,满足隧道:“我们这是终究“过早”了?太好吃了。”
必然是村民发明他家地里种的菜了。
三个朗硬是来回拉了三次,才将统统的菜都送回了家。
萧老爹又拿了一片放到嘴里,缓缓点点头,“你们如果去卖泡菜,我就在家给你们看孩子。”
小团子急的都快飞起来了,她内心吼着:让我哭啊,我想哭啊!
林氏有些不美意义地问道:“爹,那你看我们如果拿去卖,咋样?”
萧永福拉着板车没有说话,贰内心暗道一声:“坏了!”
萧老爹之前不是没吃过,在老宅的时候林氏也做过泡菜,味道确切不错,鲜香下饭,但那里有那么夸大。
林氏做饭的时候,萧永福带着儿子们去地里摘剩下的菜。
他顺手吃了一块莲斑白叶子,眼睛立即瞪圆了,“唔,好吃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