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头号粉丝[第1页/共2页]
“但是甚么?”
看着老加维-赖利小丑般的上蹿下跳,马龙心中不由自主的生出了迷惑――奇特,这个故乡伙,如何也应当是混了几十年出版的牛人了,如何会俄然跑来这里做出这么无脑的行动?
利爪德鲁伊的凑趣接话,让马龙很对劲。
老加维赖利,被笑的浑身不安闲,他忍不住就气恼的骂出了声,充分透暴露了身为伪上流人物的本质。
以是,心中的震惊,让利爪德鲁伊在这个马龙开口讨要原稿的时候,独一能做的事情就是下认识的躬身将原稿,递了畴昔。
而马龙,则在说完这句以后,看都不再看小丑般的谢顶地精老加维-赖利,而是夹着厚厚的原稿朝着翡翠纹章出版社的方向走去。
穿戴身讲求燕尾服的老加维-赖利,在马龙的谛视下上蹿下跳,指着还在利爪德鲁伊手中的那一大沓原稿,用锋利的声音持续叫唤着:“我,加维-赖利,是本市最资深的出版人!我能够负任务的奉告你们,这类稿纸上每页最多只能写下五百个字,而这一沓稿纸总数最多不超越三百张!总而言之――这沓稿纸上,最多只能写下十五万字!”
而《基督山伯爵》这类地球天下的天下名著,在这个异天下里又岂是极优良能够描述的?
某些熟知老加维-赖利的人,更是在人群当中大声拥戴了起来,毕竟老加维-赖利可不是第一次低价棍骗作者的稿件了。
有人,在人群中喊了一嗓子。
康奇塔-鲍伯温叹了口气,德鲁伊教派那调和为上的传统美德,以及常常利用变熊术导致说话表达才气也随之弱化了很多的原因,让他一时之间找不出合适的词汇,来描述本身心中对马龙所创作的这部《基督山伯爵》,所产生的激烈震惊。
拿地球上的话说,那就是――不幸的德鲁伊大师,现在已经被洗脑成了马龙的粉丝。
“这不成能!这绝对不成能!这个天下上,绝对不存在字数超越一百万的小说!五十万字,就是超长篇小说的极限字数!没有人,会为超越五十万字的内容浮泛无聊废话去付钱!你骗不了我,我老加维-赖利才是资深出版人!我才是!”
“大德鲁伊中间,能把稿子还给我了么?我需求用它们,去换买书的那十一万兰特。”
用手在披发着墨香的稿纸上弹了弹,马龙持续说道:“没错,这沓原稿的总字数,实在仅仅只要十三万字出头罢了,但是……”
“闭嘴!你这该死的穷户窟小劣魔!”
四千五百兰特,对于月入五十兰特的浅显人来讲,的的确确是一笔相称大的巨款。
再加上其他七部只在稿纸封皮上留下了名字那些小说,这位名叫马龙-李斯特的混血少年,拿到十一万兰特的稿酬,那将是轻松非常的事情啊!
要晓得,在这个文学尚为大生长的异天下,王子与公主历险以后幸运糊口在一起的狗血故事,只要情节写的略微盘曲一点,文笔略微好一点,就已经能够被人们当作极优良的小说去猖獗追捧了啊!
因而,人群,主动的……分开了。
“啊,你这个混血小子,真是、真是……”
扭头看向锋利声音传来的方向,马龙便瞥见了个眼熟的谢顶老地精――加维-赖利。
“让一让!大师快让一让,让我们的天赋少年作家的这部《基督山伯爵》,能够更快的被有知己的出版贩子伊芙娜蜜斯出版出来!”
就这点钱,如何能够买的起这本内里真的藏有奥妙的《艾利之书》?
但,就在利爪德鲁伊将原稿方才递向马龙,而马龙的手指头还没有打仗到本身原稿的一顷刻,围观的人群当中俄然传出了声锋利的喊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