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银行家与吸血鬼[第1页/共2页]
“他们去了红树林街,去了银里手索尔斯先生那边!”
也不晓得是几天没有刮胡子,以是胡子拉碴而满脸颓废的银里手索尔斯,也正在问刚才老加维迷惑不解的题目。
在这个异天下里,吸血鬼并不是甚么可贵一见的奇怪存在,只要他们遵纪守法不杀生并且情愿掏钱去采办鲜血,连那些仁慈阵营神祗的牧师与圣军人,都会将他们当作不存在。
除了感觉发音很拗口,老加维-赖利实在想不明白这究竟是甚么,以是他只能瞪大这双眼盯着前来通风报信的仆人。
少女样的红发女王伊芙娜-贝恩,发疯了普通不顾形象的,拖着写出了那本让老赖利耿耿于怀《小王子》的穷户窟小劣魔,喜不自禁的跑出了翡翠纹章出版社。
毫无疑问,仆人的答复让老加维-赖利很不满,这不是他想要听到的东西,并且还伤害了他的脸面。
“闭嘴!好吧,先不管这个该死的waiwai小说是甚么了,她们去了那里?伊芙娜-贝恩和阿谁胆敢热诚我的穷户窟小劣魔,究竟去了、那里?!”
红树林街,也处于班伽罗区以内,与老加维这座黄金屋豪宅地点的三叶草街,背靠着背。
至于与黄金代价相互挂钩,绿油油的洛灵共和国法订货币“兰特”,那只能是老加维-赖利第二沉沦的东西罢了。
不过固然只是隔着一条街,可三叶草街的地价却比红树林街低差未几一倍,以是红树林街实在才是白沙城顶级家属们所居住的街区,老加维地点的三叶草街只能算是比上不敷比下不足的二流繁华街区。
那仆人倒也很清楚老加维的脾气,以是忙不迭的就将他密查的成果说了出来。
不过,起码这个下午,不管是亮闪闪的黄金还是绿油油的兰特,临时都没法吸引老加维-赖利的重视力了。
“是的,我带来了不但能处理索尔斯先生你当前危急的机遇,并且还能够让索尔斯先生你的银行,能够成为白沙城最闻名最有信誉银行的机遇。”
“去找索尔斯?哈,真是笨拙,索尔斯阿谁故乡伙,现在本身都将远因为银行挤兑风波弄的将近从班伽罗区滚蛋了,竟然去找他……笨拙!真是笨拙啊!”
班伽罗区,白沙城驰名的富人区。
“他才是处理危急的关头?”
笨拙的伊芙娜,此次,我看有红发女王之名的你――该如何死。
这类盼着别人不利的阴暗心机,让老加维-赖利因为本身完整不懂甚么意义的“waiwai小说”,而有些糟糕的表情终究又规复了安静。
那仆人,弱弱的答复道。
“老爷,我那里懂啊,和出版有关的事情,您向来都不答应我们这些下人晓得太多的……”
索尔斯本年已经一百四十二岁了,光阴并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该有的陈迹,让胡子拉碴的他也还是看起来是一副绝对不超越三十岁的模样。
老加维-赖利,感觉本身做了很大的尽力,才忍下了顺手抓起手边那把代价三兰特的彩釉茶壶,然后对准仆人脑门砸畴昔的欲望。
身为血族,并且是血族中的银里手,伊芙娜这么较着的唆使,索尔斯如何会看不出来呢?
启事很简朴,呆在黄金屋豪宅内,仿照着上流社会的人士们喝着下午茶的老加维-赖利,从他专门派去盯梢死敌伊芙娜的下人丁中,得知了一个让他非常利诱不解的动静――
以是,一想到居住在红树林街的银里手索尔斯,行姑息要和条丧家犬般停业,然后灰溜溜卷铺盖滚出红树林街,哪怕本身没能够去将索尔斯的豪宅据为己有,老加维-赖利也忍不住会感觉非常的称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