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抽丝(下)[第1页/共2页]
这份豪奢,哪怕如季候如许的人族顶尖人物都很少看到过。
大荒漠上的夜暗中且冷僻,四下一片暗中茫茫,只要夜空中几点高悬天涯的星光,为人间带来了一些微不敷道的星光。
他们一身豪华,庞大的金链缠绕在他们的脖子上,每只手腕上佩带了七八个金光闪烁的金镯,腰上也镶满了珍奇宝石的金腰带,乃至就连他们的靴子都是金光闪闪的。
文云目瞪口呆,好半晌后才道:“好、好体例……”
在内环之地中阿谁远比这里更加当代的处所,为了活命,和对抗那些从不在外界呈现的可骇魔兽,人们都需求学会更多的本领才气活下来。
文云点了点头,过了一会后浅笑道:“不管如何说,送壮丁人丁的事他们竟然承诺得这么痛快,公然,黑龟大人法眼无差。”
季候摆摆手,道:“我没事,不过是有感而发几句牢骚罢了。现在这些白马部落的荒人,才是我们最喜好的,固然恶心死老子了,但还是要笑容相对的。这些事,我晓得。”
仿佛是嗟叹声,带着几分惨烈,又异化着几分可骇而蛮横的笑声。
黑夜里灯火敞亮的大宅门口,一行身材高大的荒族人正走出门,而他的亲信文云则是满面笑容地跟他们走在一起,一向将他们奉上了停在门口的那几辆非常豪华的、哪怕在圣城人族世家中都非常罕见的黄金马车上。
大地很温馨,仿佛没有甚么声气,但是大地一样也很诚笃,在殷河细心并非常耐烦地聆听后,终究有一点非常的声音,纤细地从某个方向传了过来。
文云看了他一眼,面上暴露几分体贴之色,轻声道:“大人……”
约莫一盏茶时候后,文云敲响了书房的门,然后走了出去。
“那是。”季候嘲笑了一声,道:“一千斤金子,就足以拉拢三百条荒人壮汉的性命,真是好买卖啊。现在想想,老子之前年青时,对着圣城发下重誓,然后出城死战,出世入死、刀山火海里折腾过来,每杀一个荒人脱一层皮,鬼门关里走一遭的景象,真的的确就像是一个笑话!”
方才那一声惨叫声早已不知所踪,看着这沉寂的荒郊田野,仿佛向来没有存在过一样。幽影重重,在黑暗中浮动着,让人有些恍忽、害怕。
下边,文云好不轻易总算送走了这些位“金光闪闪”的大爷,在他回身的时候,哪怕隔了这么远,季候都能看到本身这位亲信部下脸上的笑容蓦地消逝,一张脸仿佛俄然就这么垮了下来,一副生无可恋般的倦怠模样。
如此多的黄金挂在躯体上,换做是浅显的人族大抵都吃不消这份重量,但是对天生体质强健的荒族人来讲,倒是能够等闲地接受下来。因而他们肆无顾忌地夸耀着他们的财产,张扬得没法无天。
走到书桌边,倒了一杯水发明是冷的,他踌躇了一下,还是喝了一口,然后闭上眼睛长出了一口气。过了一会,他回身走到了那扇窗户边,推开窗扉向外看去。
不知如何,季候俄然表情好了起来,哈哈笑出声,然后把身子伸出窗口,在黑夜中对着文云挥了挥手,笑容满面。
季候嘲笑一声,道:“不必了,我叫他们过来,也是为了帮他们一把啊。”
这些荒人恰是白马部落的首级们,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们就是部落中的贵族世家,他们头戴传统风俗中的红色头巾,一身白衣是白马部落的传统服饰,但除此以外,他们身上就再也没有任何一点与荒族人有关的东西了。
“谁说不是啊!”季候感慨隧道,“我年青的时候杀荒人,年纪大了劝荒人,跟荒人打了一辈子交道,还从未见过如许财迷的家伙,恰好又打不得骂不得,哄着他们做事,比甚么都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