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 死魂灵的“复仇”[第2页/共2页]
小兵儿带着万宝路一起来到九镇以后,很快就投入了三哥的老友强北瓜门下。
和一帮白粉佬厮混在一起,最后落得非命在县城一家小旅店内里的了局。
他被贾义砍过三刀。
因为,我看不起他。
我是一个江湖人,射中必定就是要踩着别的江湖人的身材一步步爬上山,或者是被人踩着成为踏脚石的。
我晓得他恨我。
他拜了并不嫌弃他鄙夷他,也确切要比小兵儿强很多的阿标当年老。
只可惜,这个天下向来都没有如果,如许的题目也永久都不会再有答案。
不重!
我并不想获咎他,也不想靠近他,更不会存眷他。
以是,每想一次,我就会难受一次,可越是难受,我就越忍不住要去想。
今后今后,在别人或讽刺或轻视的打趣中,他也就变成了万宝路。
再厥后,被我回绝的万宝路,还是不甘心持续跟着小兵儿厮混下去。
他觉得万宝路就是大家间最好抽的烟,觉得江湖就是热血男儿最浪漫的天下。
在这些故事当中,阿标当然是支出最大代价的那一个。
就比大哥的大哥,仿佛也并没有多大。
因而,远远要比小兵儿聪明很多的万宝路,很快就做出了明智的挑选。
为甚么叫万宝路呢?
莫欺少年穷,千万记着这句话。
我也明白的回绝了他。
继前一任年长幼兵儿被我摆平以后,他的第二任大哥阿标,与我之间又接二连三的产生了很多的故事。
这些年来,眼看着本身一步一步的演变成了当初本身所恶心所讨厌的那种人,我的内心实在并不好受。
但是时候一长,已经被花花天下翻开了双眼的万宝路就发明有些不对了。
除了看不起他背着大哥勾三搭四的没义气以外,我还看不起他和小兵儿一样油乎乎的头发,一样粗鄙而肮脏的卫生风俗,一样土里土气的乡音,以及一样贫寒的出身。
冥冥当中,多年以后,已经是身处危急焦头烂额的我,竟然还是为当初的老练和莽撞支出了该付的代价,迎来了小兵儿的复仇。
就在小兵儿靠着强北瓜的干系方才拿到了啤酒机场的放篙子买卖,走到了人生最顶峰的那段时候,心胸弘愿的万宝路竟然挑选了毫不踌躇的离他而去。
可不幸的是,对于我们两个之间的干系,却形成了非常大的影响。
而万宝路对于我而言,也是一样的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