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我叫雅儿[第2页/共2页]
高珊的话,让雅儿满脸绯红,她娇羞的低下了头,那模样,立即让高珊想起了郑爸爸说过的一句话‘他都快赶上林黛玉了’。
高珊现在就像是在对待本身的闺蜜一样,拍着郑凌义的肩膀,一脸善解人意的模样说:“但是,不管如何说,他现已经结婚了,并且另有了两个孩子,你看到他,应当活力才对,干吗还要为他担忧呢!”
“对,没错!”雅儿重重地点头。
一声嗓音尖细而古怪的叫唤划破了沉寂的夜空,引发了两个别墅保卫的一阵小小的慌乱。
高珊有种恶作剧得逞的快感,笑着说:“你别想骗我们了,我们早就都晓得了。”
雅儿说着说着,眼神里的担忧之色越来越重,她抓着高珊的手道:“珊珊,你必然要帮我救救他,他必然是出事了!”
怪不得周海富会喜好她呢,高珊既是妒忌有事恋慕,心中悄悄想到:都说女人的美,表面三分,气质七成,就算雅儿上辈子长得边幅平平,光是这一份气质,便能够迷倒众生了。
高珊没想到,郑凌义竟然能这么漂亮。
“那你有没有去那边看过?你分开家都已经三天了,是不是就是去了阿谁处所?”高珊问道。
又是一辆车子吼怒而来,车头上站着一只人立而起的狮子,雄赳赳气昂昂,但是也给不了车里的人多点的勇气,停下来渐渐地享用这一片的清幽。
“才不会呢,他没那么吝啬的。”高珊满不在乎地笑着说道:“雅儿,我一向都很崇拜那些为了豪情支出统统的人,不过,之前只能在电视上看,想不到,现在竟然真的在实际里碰到了。雅儿,你的确比大熊猫都还要罕见了!”
高珊一梗脖子,将脸往禄的手前凑了凑,那眼神,摆了然是在说:“你打打尝尝看!”
在与市中间相距十多里远的郊野别墅区,路灯、景观灯、激光射灯也都纷繁亮起,那步地,涓滴不亚于都会的繁华地带。
只是在这些灯光的晖映下,宽广整齐的门路上,并没有多少行人,显得格外冷僻。沉寂的街道上,偶尔会呈现一辆车子,也会像是遁藏甚么似的,速率缓慢。
高珊被她的情感所传染,也有点冲动起来,说:“你的意义是说,周海富失落的那一天,恰是他到你说的阿谁处所去的日子?”
高珊作出一副了然于胸的模样,道:“你如果和他没干系,如何会这么在乎他?看到他被绑架的消息,就立即离家出走了?别装了,我们都明白的。”
郑凌义的目光有些闪动,他低下头,不敢直视高珊的眼睛。
“我为甚么要生他的气,只要他过得高兴,我也就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