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诱捕独角鳞马[第2页/共2页]
独角鳞马想要逃窜却晚了一步,被他们压在身下,抬头嘶鸣着,冒死挣扎。
蒲泰察看了下四周,发明有一块很大的岩石能够掩蔽踪迹。
“要要要,谁说我不要的,谁跟我抢我跟谁急!”焦忙不迭地高呼。
打猎向来是一项需求耐力和毅力的活动。
涂山这边的打猎队也拿着兵器,冷冷地回视畴昔。
但它们平常独来独往,来去如风,很难捕获到糊口陈迹。只要当雨季到来前的一个多月,因为要迁徙,统统的独角鳞马都会垂垂堆积到一起,才比较轻易被发明。
叶羲他们退得很远,远到没法透过层层叠叠的树木看到蒲泰那边的环境。只能听那边的动静,来晓得蒲泰他们还没有脱手。
以它的嗅觉,天然能够闻获得那岩石前面,蒲泰他们的气味。可松胶对它的引诱力实在太大了,并且它自发速率快,到时候吃了就跑也来得及。
凶兽血贵重,天然不能华侈。蒲泰让其他三名兵士按住它,快速解下水囊接住血液。
统统人面色凝重,举起兵器,看向阿谁方向。
每小我都气味剽悍,身材魁伟。为首的那人胸膛满是硬邦邦的肌肉,扎着辫子,鼻子上穿戴鼻环。
岩石那边一片安静。
焦满脸欣喜,连声道:“真的吗,队长,这独角给我?”
独角鳞马鳞片厚重,以往兵士们要费一番力量才气刺破它的鳞片,让它受伤,但现在蒲泰的短刀是用纯血凶兽的喙做的,多么锋利,这么用力一捅,立马刺穿鳞片。
独角鳞马头顶长着锋利独角,满身覆盖着乌黑鳞片,阳光下,鳞片闪闪发亮,斑斓非常。
骆打趣道:“你不要就算了,不如给我,我是不嫌多的。”
凶兽血肉比浅显猛兽的血肉能量高,带给兵士的好处也更多。如果兵士想变强,必然要多吃凶兽血肉才行。
那人看了涂山世人一眼,视野掠过地上躺着的独角鳞马尸身时微微一顿,扯起嘴角:“涂隐士,你们运气还真好,又被你们捉到一头独角鳞马。”
打猎队这么多人过来,这几只独角鳞马当即发明了动静,但因为离得比较远,它们也没有在乎,权当没瞥见普通,持续进食玩耍。
这是一群其他部落的打猎队,他们人数浩繁,一眼瞄畴昔足有三十几人。
蒲泰带领大师开端在丛林中寻觅它们的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