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2页/共3页]
张致和却一下子转头去看着沈中玉,若不是他对沈中玉这般熟谙,也感受不到他的那一刹时的痛苦和茫然。这倒是从未见过的事,之前就算沈先生身负谩骂,不良于行,也心性果断。
沈中玉看了他一眼,正都雅到他沉甸甸垂在腹部以下的事物,一侧头,从袖囊里随便抽出一件法袍扔畴昔,盖了他一头,道:“等你穿好衣服再说话。”
张致和道:“感遭到了,模糊可见火云坠地、赑风凛冽。”
“哦,是吗?”沈中玉腔调稳定地应道。
感遭到电流窜过身上那悸动的感受,张致和毛发直立,大喝一声“痛快!”运剑如龙入大海、击水中流普通,在雷电中仅以手中剑,和刚被天火赑风熬炼过的纯阳之躯与无尽天威斗争,横劈竖砍,斜刺侧撩,张致和仿佛像刚学剑一样用着最平实最根基的剑招去反对雷电的攻击。
两人在村内调息了两天,待张致和能走能动以后,就悄悄放下了几两碎银在空房里作为报酬,连夜走了。进山以后,寻了个僻静处,勉强能应用法力的沈中玉运剑挖了个洞府,住下。
此时张致和终究出来,向沈中玉一揖到地,然后回身往山顶走去。张致和步步高升,越走,心态越放平,气势却越来越昂扬,终究去到山顶之上,看到头上铅云密布,闪电如银蛇普通在云中穿越,晓得是天劫酝酿的气象,不由得豪情大起,人到绝顶我为峰,昂扬勃发的气势完整放开,霹雷一声,分叉的闪电如一树银花照亮了天涯。
沈中玉也不觉得意,毕竟修行当中,金丹才是真正入门,结成金丹以后,便能够被称为地仙,又称褪凡之境,不但能够平增五百载寿元,且入循环不迷,身后还能转修鬼道,可谓是真正的陆地神仙。并且神通泛博,可直接变更六合灵气来施法,能够说一招既出,横江断陆,不过这点对于法修来讲比较首要。对于剑修来讲,除剑以外,无我无物,不重神通。
他就出了洞府,打了些野鸡野兔,拔毛放血,烤了来打牙祭。张致和醒来时,闻到烤肉的香气,出来就看到沈中玉蹲在火塘边,给烤野兔抹野蜂蜜。
天火似慢实快地飘落在张致和身上,很快他就成了一个火人,在天火炙烤着他周身的肌肉骨骼,将体内阴质完整烧化,身材转为纯阳。丹光自经脉中流转,修复着被天火煅烧过的筋骨肌肉以及柔滑的脏腑。固然痛苦至极,他还是不管不睬,只是用心用丹光修补机体,同时感受身躯化为纯阳时的纤细窜改。
“小时候嘴馋,师兄带我到山里找过肉吃。”
“先生,没事的。我们又不会一辈子呆在这。”张致和想到本身师父,本身师父有大能,定然返来寻本身的,固然还要依靠师父让本身惭愧,但看着沈先生如此失魂落魄就更令本身感到不安。
他想到这点,心中更加镇静,握住了手中的沉璧剑,人剑合一,直入雷电当中。
就在此时,剑光闪过,将张致和身边淡而又淡,无声无息,几近无人能觉的灰色斩灭,本来刚才天雷刚过,心魔劫又至,但刚一呈现就被长于斩妖除魔的沉璧剑斩落。
雷电在体内游走,除了有莫大的能力以外,另有大朝气,富含生命力的万化雷水流过他的身材,进一步地拓宽他的经脉,重塑他的内腑,改革他的血肉。血液接收了雷电的生命力和天下的灵机,开端变得越来越浓稠,活动变得越来越迟缓,心脏却跳得更加有力,将浓稠滚烫的血液运送到身材的每一处,改革满身。最后,肌肤如雪,骨骼如霜,血如铅汞,恰是纯阳神仙之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