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选择[第1页/共2页]
“厥后成年的时候,陛下开端变得昏聩起来,任用了拜伦这个败类,要想成为臣子,都得向他付出一笔高贵的用度,我出不了这个钱,我的父亲更是早就反对我的设法,一心想让我接过他猎人的职业,当时我心想就如许当一个浅显的猎人或许也不错。”
背上不算大的包裹,钱宁看着这个父亲留下来的小屋,这个他居住了三十余年的旧地,有些感慨,有些不舍,终究都化作一声轻叹,回身出门,用钥匙将房门锁上。
钱宁摇摆着脑袋,否定了班的猜想,“你明天看到了王宫贴在街头的公告吗?”
“嗯”
“老伴计,你这是要干甚么。如何看上去把东西都清算好了,莫非你要分开王城?”
“这和你这副打扮有甚么干系,咦,不对!”班的脑袋复苏了过来,惊奇地看着钱宁,“老伴计,你不会想说你要去应招吧。”
他留了一只完整的雪狐,那是留给邻居的礼品。
仿佛认识到本身的声音有些大了,或许会打搅了四周邻居的清梦,班才将声音抬高,显得有些沉闷,“这那里是招募侍卫,底子就是在组建军队啊!传闻陛下已经对雾山城宣战了,城里那帮骑士老爷是希冀不上的,这才把主张打到了侍卫队的头上。你当猎人再伤害也有活下来的机遇,而此次分歧!招一群新兵蛋子练习几天就去攻打雾山城,美满是送命啊!”
回到房间里,将一些简朴的平常用品打包起来,取下本身用惯了的木弓,细心地将弓身用蜡保养,背在本身身上,又从靴子里取出一把小刀,这是伴随了他近十年的朋友,在庞大的丛林里箭矢耗尽后,小刀是最可靠的兵器。把刀在石头上磨了磨,肯定刀刃还和十年前一样锋利后,又放回了靴子里。
班显得沉默了起来,他和钱宁算是从小玩到大的老友,当初本身也是晓得钱宁的抱负的,只是没想到这么多年畴昔了,钱宁心中的那堆已经燃烧的柴竟然又被扑灭,生起熊熊不尽的火。
凌晨时分,大多数人家都还甜睡在苦涩的梦境里,就连勤奋的公鸡也伸直着身材,躲在鸡窝的厚草堆里。
“院里充公的那条雪狐是送你的,就当是给没出世的孩子的礼品了。”
看到钱宁必定的点头,班有些急了,“我的天啊,你这是在发甚么疯。你一个猎人做的好好的,如何会俄然想去当宫廷侍卫。”
钱宁没有因为班的话而摆荡,在做出决定之前他就考虑全面,并非一时打动而自觉做出的行动,“如许不是更好吗?能够成为陛下军中的一员,或许还能收回楼兰的国土,这不就够了吗。”
他停顿了一会儿,脸上浮起高兴,“更何况,爱莲娜已经怀上了,为了这个家我更喜好安宁的日子。”
钱宁已经起来了,遵循事理来讲,他本不消这么夙起来。一年中打猎的季候已经畴昔,作为一名优良的猎人,他的小院里已经晒满了这一年里的战利品,雪狐、羚羊、背刺山猪,乃至连凶悍的雪狼也被他猎杀了一只。
他回身就要出门,却游移了一会儿,回到班的面前,“班,如果,我是说如果能够的话,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报名?要晓得侍卫的薪金可比你捕鱼要多很多。”
钱宁感觉内心有些暖意,起码另有班如许的朋友能够了解本身。
“从速走吧,磨蹭个甚么劲。”
“走了”
钱宁起来了,借着房间里微小的烛光,将家里的东西清算洁净,推开木门,把小院里晾晒的肉干和兽皮取了下来,堆积在屋中。
“那我真走了啊。”
“班,你应当是晓得我的。”钱宁没让他持续说下去,而是本身先开了口,“我从小时候就进了书院,读书认字,一向想做的就是成为楼兰的臣子,哪怕只是一个微不敷道的位置,只要能为楼兰出一份力,那也是我心对劲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