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狼王梦(1)[第1页/共5页]
傍晚,丛林里覆盖着一层薄薄的雾霭,背后是矗立入云的雪峰,前面是开满姹紫嫣红野花的草滩,一条清泉叮叮淙淙从它身边流过。俄然,前面那片灌木林无风主动,收回哗啦哗啦的声响,它心头一喜,觉得是终究把猎物等来了呢,刚把狼的神经绷紧,但细心一看,灌木林里并没有闪现出黄麂或岩羊的身影,而是一条响尾蛇,正衔着一只翠金鸟在匍匐。
紫岚相称绝望。
它跑下山冈,喝了一通清冷的泉水,收了收腹部,肚子里的宝贝临时还很安宁,还没呈现要临蓐的前兆。它扭了扭腰,甩了甩尾,感觉本身另有充足的力量去养鹿场跑一趟。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之以是叫它紫岚,是因为它身上的狼毛黑得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它身形轻巧,奔驰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的紫色的雾岚。用狼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但此时,它苗条的身材却变得痴肥,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内里跃动。它有身了,并且将近临蓐了。
狼不是猫,很不赏识老鼠肉那股怪味。
是的,黑桑在这个天下上已经永久消逝了,但它为它留下了肚子里这些狼种。应当这么说,黑桑的血脉在它紫岚母性的庇护下将获得再生和持续。天然,黑桑的野心和抱负也将获得担当。
俄然,紫岚脑筋里跳出一个奇妙的主张来。在离石洞不太远的名叫郎帕的寨子前,有一个养鹿场,内里有一大群活蹦乱跳的马鹿。它被本身大胆的动机所冲动,站起来,蹿出石洞,登上石洞背后那座山冈。登高望远,大地乌黑一团,但在草原深处,却亮着几星火光。那就是人类豢养鹿群的地点地。它内心涌起一阵打动,很想当即跑到养鹿场去显显技艺。这时,一阵风凉的晚风劈面吹来,紫岚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内心方才升起的冒险的热忱直线降温。不错,养鹿场上有一大群膘肥体壮的马鹿,并且被栅栏围困在一个范围极其有限的空间里,很轻易捕获,但那儿有持枪的猎人周到看管着,另有一条非常讨厌的明白狗。那明白狗的嗅觉和听觉都不比狼减色,还没等你靠近栅栏,它就会收回汪汪的报警声,把猎人引来。紫岚想起火伴杰杰和洲洲,就是因为妄图口福,想盗窃养鹿场里的鹿,成果杰杰被猎枪击碎了脑袋,洲洲被铅弹洞穿了肚皮,白花花的狼的脑浆和红艳艳的狼的肚肠流了一地。能够这么说,养鹿场是名副实在的灭亡之地,是以固然狼们都对那些养得油光水滑的马鹿馋得直流口水,也很少有谁敢去冒风险。唉,算了吧,还是忍着点,用老鼠充饥吧,紫岚低头沮丧地想。
是的,黑桑明白无误地奉告过它本身想当狼王。当然,有出息的成年公狼都会觊觎狼王宝座的。所分歧的是,黑桑比其他成年公狼想得更苦,表情更火急。为了使野心得逞,整整两年时候,黑桑常常悄悄地半夜起来在坚固的花岗岩上磨砺狼爪,发疯般地啃咬树皮,力求把狼爪铸炼得更锋利些。它紫岚非常赏识黑桑的胆魄和毅力,或许是出于一种刻骨的爱,它感觉黑桑身上天生就具有一种狼王的风采,理所当然应当登上王位。现任的狼王洛戛,固然也凶悍非常,有一股罕见的蛮力,在体格上和黑桑不相高低,但黑桑聪明出众,脑筋比洛戛矫捷多了。真正的强者该当是体力和聪明的高度同一。而洛戛是个四肢发财脑筋简朴的家伙,在空旷的雪野里寻食,会莫名其妙地号令狼群齐声嗥叫,微弱的朔风把狼的嗥叫声传播得很远很远,这等因而在给猎物报警,连再痴钝的岩羊也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了。有一次洛戛竟然还笨拙到在明白日去打击一个猎人的营地,这等因而飞蛾扑火,白白就义了好几匹至公狼的性命……如果换了黑桑当狼王,是决不会干出这等傻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