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香港之行[第3页/共3页]
刘昆仑在北京掀起了一股“王二少”风潮,不到一个月,北京交际圈就都晓得了这位土帅土帅的王家私生子认祖归宗,名下有了二十亿财产的事情,并且这位少爷出身苦寒,贫民乍富,做派和海聪是两个极度,自幼在外洋读书的王海聪文雅萧洒,风采翩翩,头上还顶着剑桥大学的学位,一口隧道的牛津腔倍儿有调子,但是刘昆仑就不一样了,浅显话都说不标准,浑身高低透着一股发作土豪味道。
“打死就丢进海里咯。”王海聪说。
比刘昆仑还放纵的是臧海,这个二十出头的青年在几个月前的人生抱负还是开一个烧烤摊,现在则变成睡遍天下美女,喝尽环球美酒,这家伙喝刘昆仑一样,自幼在大渣滓场长大,没啥学问,能一起跟着昆仑哥生长,靠的就是一个忠心。
“我想找一个空的汽油桶,再找两袋子水泥。”刘昆仑说。
刘昆仑奇道:“我他妈还没说名字呢你就晓得老子要点谁了?你会读心术啊?”
那人张张嘴,喷出一口血。
“他叫阿麦,是个私家侦察。”王海聪的部下替他答道,刘昆仑重视到部下腰间插动手枪,看来王海聪并不像大要上那样文质彬彬,他和本身一样,或许手上没染过血,但必然见过血。
“他会不会报警?”
说点题外话,明天换了新电脑,终究把用了八年的条记本换成台式机,自从武林帝国后,根基上写书用的都是条记本了,因为居无定所,两个都会间来回驰驱,不得不挪动办公,我记得第一个条记本是遐想的,夏天炽烈,头顶空调都没用,汗流浃背的写橙红年代,写国士无双的时候遐想就不可了,键盘都散落的,体系更是常常崩溃,只好换了一台最低端的thinkpad,又用了三四年,还是是键盘磨秃发亮,体系靠近崩溃,硬盘空间不敷用,然后客岁持续换一台thinkpad,用到现在还算好用,但是明天俄然觉悟,我已经不消再颠沛流浪了,我有牢固的书桌,冬暖夏凉的书房,不必夏天赤膊,夏季戴着帽子穿戴棉袄腿上铺着毛毯码字了,我能够换大屏幕的电脑了,因而敏捷买了一台dell一体机,27寸屏幕比15寸的条记本清楚多了,看电影也给力,昂首姿式也不一样了,不过这么大屏幕还需求熟谙,键盘和鼠标也要适应,以是更新比较晚
兄弟俩下榻在半岛旅店,来港要办的事情是支付“王海昆”的香港身份证以及特区护照,他现在是正儿八经的香港同胞了。
“招认咗嚟架?”
冬夜的露台,两兄弟面劈面。
那人笑道:“大陆来的富商和干部普通都会点她。”
“因为那是父亲的屋子,不是我们的,以是要等机遇。”王海聪解释道。
“香港有人想对于我们,他们出钱,阿麦出人,可惜这家伙嘴太硬,撬不开,又不能去动那些主谋,真他妈的!”王海聪怒道,勾勾手,部下递上卷烟帮他点上,这一刻刘昆仑感觉王海聪身上的大佬味道浓烈,邪气凛然的。
“他们是谁?”刘昆仑奇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