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亲爱哒,咱门有时空代沟[第2页/共3页]
“追魂,飞鹰,护送她进城。”墨战天冷厉地命令。
听了副将的禀报,沈绯出大帐一瞧,这才晓得好事了。
这个女子非等闲之辈,留着是祸害。
这百余个黑衣人,个个武功高强,手里的利刃千奇百怪,招招致命。眼下墨战天尚能对付,但双拳难敌众手,时候一长,必将落处下风。
接着,他轻松地跳上城楼,站在城堞上,顶天登时如神祗普通,令人目炫神迷。他从守兵手里接过弓箭,弓如满月,五箭齐发。
他只是脚踏仇敌的头颅,便以大鹏的英姿飞上来,可见轻功之高,独步天下。
暗夜里,此等眼力,此等箭术,登峰造极,普天之下,有此成就者,凤毛麟角。
明诗约瞥见他飞上来,正揣摩着产生了甚么事,俄然感受火线有一股阴冷的杀气流星似的飞袭而来,心神一紧。
明诗约惊诧不已,那些死士是打不死的不死之身?不成能吧。她不信地点头,“世上虽有金刚不坏之身,但总有罩门,罩门就是金刚不坏之身的死穴。你练习的死士应当也有死穴。”
“是!”
明诗约猖獗地抽鞭催马,策马奔腾的感受特么的称心畅快,并且前面另有追兵,那种处于存亡一线、身心高度紧绷的刺激感,好久没有经历过了。不过,不知为甚么,瞥见墨战天就在身边,与本身并肩奔腾,感觉很放心。
“实在你无需费脑筋想,我就是最好的嘉奖。”墨战天俊眸微勾,一丝邪魅环绕在眉宇之间。
未几时,精绝国兵士死伤很多。
墨战天更胡涂了,“时空代沟?是甚么”
在不知不觉中,她早已把信赖安设在他身上。
这一刻,明诗约瞥见,他的眼神凛冽如钢刀、嗜血如战魔、杀气如浪涌。
她懒得解释,也解释不清楚,打哈哈岔开话题。
这是最快、最狠、最绝的取胜之法。
“因为,他们是不死之身。”
他的诗儿聪明绝顶,人间独一无二。他晓得的,她也晓得,且知之甚详,他不晓得的,她也晓得,令他汗颜。这般聪明的女子,百年也可贵一遇,并且可遇不成求,教他如何能不把她紧紧抓在掌心?教他如何能不爱、不痴、不癫、不狂?
“你有甚么筹算?”明诗约问,距平城另有二十余里,而燕国驻守在边疆的雄师间隔此处另有一段不短的间隔,是以,他们只能躲入平城。
“速速进城!”他的语气狠绝刚戾。
“想到了再奉告你。”
这场苦战,惊心动魄,残暴血腥。
夜色茫茫,田野莽荡,马蹄踏击大地的声响震耳欲聋,全部六合为之颤抖。
明诗约严峻城楼下的战况,底子没有重视到沈绯的行动,倘若那支利箭射来,结果不堪假想。
“你不要奉告我罩门在那里,我自个儿猜。”她调皮地笑,“猜中了有嘉奖吗?”
我去!暗箭伤人!
为甚么老是不明白她的说辞?是他的智商有题目,还是她说话有题目?
既然抢不到天狼火曼花,那么,他也不能白手而回,必然要杀死御王!或是活捉!
墨战天侧首看她,夜色里,那张俊脸寒沉如铁,那双黑眸冷厉如钢,却弥漫着慑人的神采与气度,令人不由自主地沉湎此中。
他从兵士手里接过弓箭,森冷的箭镞对准城楼上的女子,眼角凝着一丝嗜血的邪佞。
追魂道:“王爷,沈绯率兵追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