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风魔健太[第1页/共2页]
这是一把产自中国的JS12.7MM偷袭步枪,号称亚洲第一狙,固然能力和切确度都谈不上顶尖,但设想比较人道化。
世人点头同意,“好。”
风魔健太?
枪弹出膛的声音震耳欲聋,淹没了人的惨叫和哀嚎,火光冲天,硝烟四周满盈,烧得仇敌的基地浓烟滚滚。
枪托的尾部安装有可起落的驻锄,加上枪本身的质量很大,后座力也相较和顺,对于负伤的人来讲,最合适不过了。
食我真对准,开枪,再对准,再开枪……巡查的卫兵接踵倒下,他的伤口也随之裂开,血渗入出来,染红了纱布。
接到打击的指令,这100人敏捷分离成10个小组,每人相距10米,伸直着身材,埋没在草丛当中,向仇敌的大本营蒲伏进步。
他大声问到,“奉告我你们情愿吗?”
净水走畴昔,把食我真扶起来,朝他所指的方向进发,一向走进深山里,被绿色的陆地淹没。
霹雷隆,墙訇然中开。
第七感须佐『兴云乱暴』,第12位。
夏尔的第七感,飞廉『云迹招来』,固然粉碎力不强,也扛不动质量太大的东西,但凭着它稳定地遨游还是信手拈来的。
第八感计蒙『驱雷掣电』,第22位。
他一边笑一边抖,一枪畴昔没能打中风魔健太的头,反而打在了他的脚踝上,让他们五小我一起从天上砸了下来。
食我真但是颠末专业练习的人,笑点估计是全加斯顿大学最高的了,但这会儿也忍不住笑得咯咯响。
不管甚么事……
这此中也包含那名SS级的变种人,风魔健太,他手脚倒是敏捷,在数十人的保护下,狼狈不堪地跑了出来。
食我真大抵听懂了一个上帝。
敢死队的人趁机冲进了仇敌的基地,他们用牙线炸弹把门轰开,各种手雷、烟雾弹、闪光弹,找到一个洞,就往内里扔。
他头部受过枪伤,一向以来都没法高度集合精力,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定了他的超才气。
但是谁管你有几个S啊,归正挨一枪还不是还是死,驱雷掣电了不起啊,来吃颗手雷尝尝看。
总之有能穿墙的,能飞天的,能遁地的,会喷火的,会驱雷的,会玩水的……绝对够风魔健太喝一壶都不带吐的。
仿佛都是食我真一小我在做主。
敢死队人多力量大,把风魔健太等人当作猎物追逐,脚略微慢点的,就一枪崩了,俘虏不收,投降不接管。
并且别觉得只要他们几个才有超才气,要晓得敢死队里的每小我,都有完整的第七感。
哪怕这就是最好的成果。
很快,基地里就传来了爆破声。
他说:“火线就是工程学院的军事基地,拿下它,就即是要了仇敌的命,他们会因为群龙无首而变得不堪一击,而我们将所向无敌。”
带头冲锋的有钢筋铁骨、指地成钢、铜墙铁壁,摆布包抄的有腾云驾雾、出幽入冥、飞影无尘……
以是,他才会笑得那么夸大。
他在想:如果是真真正正的战役,会如何?他真的会让这100号人去送命吗?他真的能做到果断并且毫不踌躇吗?
食我真沉沉地点头,他看着这群由他亲身遴选出来的精英,命令道,“好,解缆!”
这么多年,他的手不晓得沾满了多少人的鲜血,也不晓得有多少兄弟曾经死在他的怀里,他真的已经麻痹了吗?
山坡向下倾斜,俄然急转直下,化作一道天险,而他们的人就藏在较为低矮的绝壁下,依托天然的樊篱监督着仇敌的行动。
简朴来讲,就是第七感能够把持风暴,顺手一丢就是一个龙卷风,而第八感则是电气才气,能够把握雷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