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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仙》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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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兹此誓成[第2页/共3页]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一声冷哼,“够不要脸的,大欺小不说,还利用独门血沙手,你这么不要脸,血沙侯晓得吗?”

郑仁护晓得,对方有杀郑家后辈的气力――偷袭的话,连他都能够杀得了。

他的声音越来越大,待说到最后,声音竟有若洪钟大吕普通,在山谷间反响。

他要防着对方有埋伏,在一开端的时候,他就做好了心机筹办,果断不在对方预设的疆场作战。

这也是血沙侯郑家的血沙三绝技之一,名唤“血沙手”,很多人提及来,以为是神通之下的绝顶功法,一掌拍下去,中者骨断筋折,哪怕被涉及,都要体酥骨软,吐血不止。

不过这也不美满是好事,起码他最开端抓住的是郑勇昌,如果抓了别人,他想毁灭这个小队都难――他底子绕不过郑勇昌。

第二个变数就是,他就没算到,挽救了诸多散修以后,因为散修们元气伤得短长,他还得将人妥当送走――这成为了他的新累坠。

没有事理啊,郑仁护有点踌躇,不过他的手上可不踌躇,轻哼一声,他的脑后冒出一只血红的大手来,冲着火线重重地拍了下去,“给我死!”

但是,陈或人既然自命讲究人,总不能不管。

“有种你出去,”这一次,声音来自于树林,对方懒洋洋地答复,“尝一尝我给你筹办的大餐。”

思考一下,他又将重视力打到了那些散修的身上,因而他抹一把脸上的雨水,奸笑一声,“有种你出来,我们再决一雌雄。”

只不过几招以后,他也打出了真火,就忘了初志。现在要追击了,才猛地警省起:我还须得防他有帮手。

再一刀相撞,陈太忠手中的高阶灵刀,化作了碎片。

特别要命的是,他身边只要一个家属后辈,如果后辈浩繁的话,围一个大圈子,也能搜出此人来――当然,能够会丧失一些人手。

然后陈太忠的声音再次响起,“行了,你也别找我了,我不跟你玩儿了,然后,你就等着被我追杀吧。”

“砰砰砰”几声连响,两刀订交。

而高阶灵刀,这是第一次坏在他手上。

这话不是吹牛,他的战力,固然比对方差得很远,但是他会隐身。

待到宝符及身,他硬生生地扛下了这道“阳关三叠”,当然。高阶灵符也完整被毁。

去尼玛的,郑仁护想也不想,对着声音起处又是一掌。

不过陈太忠以为,最大的启事还是,对方利用的血红色长刀,应当是初阶宝器级别的,再加上人家又是天仙,以是本技艺上的刀,底子扛不住对方。

诚如对方所言,他的刀法精美充足了,遗憾的是,修为真是比不上三级天仙。

总而言之,很多看起来等闲的事情,做起来却一定是那么回事,陈太忠禁不住由衷地感慨,真是不敢藐视天下的任何人。

把高阶灵刀玩碎,对他而言,这也是极可贵的体验了,无欲这一招,是相称毁刀的,初阶灵刀底子没法使出这一招,就会化作碎片,而中阶灵刀,能几次利用十几招。

阳关三叠宝符。是能够追踪人的,不过他早故意机筹办,借着遁藏的时候,直接拍一张高阶灵符护身,又运气在身。

目睹宝符无效,他不过是气血有些颠簸,“只要这点手腕吗……我艹,你竟然敢跑?”

他乃至有点迷惑:就如许的战役力,如何杀得死郑勇昌?

不过他也不怕,没有累坠,他是跑得了的,端庄是可贵有三级天仙落单,他要衡量一下,本身跟初阶天仙之间,有多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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