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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仙》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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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 不喜杀人[第3页/共3页]

斗笠人站在那边,好半天赋又说出四个字来,“我有"mi yao"。”

不怪两人如此惊奇,千年金纹火槿的代价已然不菲,型材更是可贵了。

不过对方既然承认,他也懒得再多事,“查证多长时候?”

“我不喜好杀人,”斗笠人没头没脑地答复一句。

“明白了”雷晓竹点点头,她但是晓得,陈先生的仆人,脸上是带着面纱的,以是当即就信赖了这话,她感慨一句,“主仆情深,令人恋慕。”

斗笠人游移一下,微微点一下头,幅度极小,不细心看底子看不出来。

斗笠人也不说话,就那么悄悄地站着。

“遗址我就晓得这么多,”陈太忠实在被他折腾得有点无语,想一想以后,他才又弥补一句,“仿佛是天魔大战以后的事。”

等了一等以后,那人影在一棵树旁显出身形,很简练地发话,“杀谁?”

此人不是别人。恰是他在葫芦峡碰到的斗笠人,现在他还是戴着斗笠,很好辨认。

他分开好一阵以后,陈太忠才反应过来,“呀,这货如果不返来,我岂不是会鸡飞蛋打?不过……应当不会吧?”

小甜心安理得地接管了如许的互换前提,身为百药谷弟子。如许的买卖前提并不罕见――修者临时不晓得本身需求甚么丸药,就等着有需求了再找过来。

此次,斗笠人呆了好久以后,才缓缓点头,“本来如许……我要查证。”

“痴人!”斗笠人很简朴地评价了一下他的行动,然后又问出三个字,“宁伶仃?”

对百药谷来讲,型材不型材无所谓,制作火槿型材时,砍削掉的碎屑,也能入药。

百药谷不讲型材,但是型材的千年火槿,比不是型材的要贵重,这是毫无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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