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喜欢黑丝[第2页/共2页]
“你们女人普通喜好男人送甚么东西给你们呢?”
何晓讲了一个早上,又是讲到飞腾处。
书婷的身材真的很好。
如果再不分开,明天真的不会上课了。
但是,自从孟钰碰到何晓后,她的豪情产生了窜改。
“嗯,本来讲了这么多了。”
何晓如果将这本书全数讲完,起码要三天三夜。
陈书婷娇滴滴的低下了头,接着低声的说了一句:
“老板,我晓得!你来接我,我带你去!”
此次还是讲到飞腾处。
何晓挠了挠头,问道:
不一会儿,程程扭动着妖娆的身姿,端着一杯茶,坐到了何晓的中间。
他坐到车里就给高启强打了一个电话。
饭后,何晓在两大美人的奉侍下,他又讲了两个小时的故事。
程程主动站了起来送何晓到门口。
上面穿戴一条绿格子的折叠裙子。
何晓问出了女人们的爱好后,分开了陈泰家里。
何晓找了一个泊车位,停好车子,带着高启强,手里拿着一大捆的黑丝,敲响了孟钰家的门。
实在,何晓本来是想要回绝的。
既然礼品已经买好了,何晓开着车子带着高启强一起来到了孟钰家里。
程程伸出她那白嫩纤细的小手,牵起何晓。
然后,程程眼里含着秋波,不断的对何晓暗送着。
难怪谁都喜好钱钱。
这个故事真的是太长了。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程程,你这么聪明,必定是想做渔翁的,对不对!”
这两人都是陈泰的干女儿,必定存在着好处合作的干系。
那才是最好的机会。
谁让安欣如此的木讷骚闷呢!
何晓一看时候,哎呀妈呀,已经12点了。
两人是亲梅竹马一起长大的。
咕咕咕!
他都感觉喉咙冒烟了。
谁让他向来怜香惜玉呢!
哦,本来女人喜好黑丝,我记下了。
嘴角暴露了一个奸笑。
程程的皮肤真好,如同白馒头一样。
“何晓,能够开端讲明天的故事了。”
陈书婷,也不甘逞强。
“何晓,我喜好…黑丝。”
孟德海的职位固然很高,但是很廉洁,家里并不是特别的敷裕。
这件衣服是本年最风行的。
他是真的健忘了。
穿上了一件玄色的V领紧身衣。
“我也去吗?”
“那就费事泰叔了。”
真的是太敬爱,太斑斓了。
“这…”
“对,在老处所等你!”
“老爷,午餐已经筹办好了。”
然后,陈书婷娇滴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