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组建第八队[第3页/共3页]
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三月初五,高迎祥的步队穿过了延绥东路副总兵曹文诏的防地,与义兵魁首王嘉胤的军队胜利会师。中旬,又有张献忠、罗汝才、李万庆等数支义兵与王嘉胤汇合,一时候,王嘉胤的义兵达到二万余众。
高大山说这话还是有私心的,万一李自成在这里挂掉,此后的汗青走向他可就一点底都没有了。
让高大山感兴趣的是李自成身后站着的一名小伙子,此人春秋与高大山相仿,是李自成的侄子,叫李过。高大山拉起李过的手,两人聊的欢天喜地,并且结拜成了同性兄弟。
高大山赶紧摆手:“不可不可!冲锋陷阵的事还是让给我,我攻不下你再上也不迟。”
干掉看络腮胡子后,他提枪寻觅下一个目标,但是,战役已经结束,乡勇横尸五十余具,余者皆散。
高大山站在城头上,胜利的高兴方才爬上眉梢,面前俄然一黑,整小我往地上倒去……
李自成二十四岁,正值芳华韶华,个子比高大山高出一截,身材魁伟,两眼炯炯有神。
他身披一件蓝色绵甲,头上戴了一顶瓜皮帽,脚上穿的是穿越时的皮靴,手握一杆鎏金蟠龙枪,胯下一匹乌龙驹。除了脚下穿的战靴,其他的都是高迎祥给他设备的,而穿在高大山身上的綿甲只要甲身和甲袖,实在他内里穿有超薄防弹衣,这套綿甲穿不穿都无所谓。
他一蹬马镫,杀向下一个乡勇。
石楼守军是平阳守备蔡芝山的部下,这是一支练习有素的处所军,守城的只要五百人的兵力,没有火器。
他抖擞精力,提枪催马,杀到一个乡勇面前,一枪轧在乡勇前胸,这是他平生第一次杀人,一枪刺破仇敌胸膛的时候,能够感遭到肉被扯破的声音。
在他靠近城楼之时,一枪扎向正在对他射箭的一个弓箭手,枪尖扎在了对方的左眼上,高大山顺势登上了城楼,另一个弓箭兵看到高大山,直接对着他拉开弓,他两手紧握长枪,用力横扫,两个弓箭手同时倒地,因为他没来得及拔出枪尖,这一扫,把第一个弓箭手的眸子也带了出来。
高迎祥见到白花花的大米,长叹了一口气。本身的傻儿子,俄然像换了一小我普通,本事高涨。这恰是他一向都希冀的,儿子的生长让他非常的欣喜。他以为,本身的儿子必然是碰到了甚么高人,使其蓦地觉悟。他从没有想过这个儿子是不是本身亲生的,这些不着边沿的题目,当时的农夫是不会去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