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组建第八队[第1页/共3页]
鲜血飞溅,一小我头滚落于地。
高迎祥把李自成的步队和高大山的一百精兵合编成第八队。高大山为队长,李自成为队副。
张从跑到高大山身边道:“二少爷,城墙不是很高,我们能够操纵云梯强攻,登上城楼。”
李自成被打动了,他让人拿来一顶水磨锁子护颈头盔,送给高大山,道:“这顶头盔就送给你,你头上阿谁破玩意别再戴了。”
只半天路程,延水关就展现在了高大山的面前。守关的是百余乡勇,没有官军扼守,这里只是个渡口,不是甚么天然樊篱之类的关卡,四周都是平坦之地,两军一照面就开打起来,义兵喊杀震天扑向敌阵。
占据了南门,高大山令庄有福领五十精兵杀下城门,翻开紧闭的城门,驱逐后续军队;张从领五十精兵恪守城楼。
高大山赶紧摆手:“不可不可!冲锋陷阵的事还是让给我,我攻不下你再上也不迟。”
当将领们手捧着白花花的大米时,还不敢信赖这是真的,有的人还把大米放进了嘴里,不断地嚼,因为他们太久没见过大米了,平时能够吃到的都是高粱小米之类的。
高大山说这话还是有私心的,万一李自成在这里挂掉,此后的汗青走向他可就一点底都没有了。
高大山因为初涉疆场,一个乡勇,举着钩镰枪冲到他的马头前面,正要割马腿,他举起枪踌躇了起来,不晓得要不要往这个乡勇的身上扎去,正在他踌躇之时,一旁的庄有福大步上前,举起鬼头刀砍向乡勇的脑袋。
最为难堪的就是郝摇旗,当然,高大山不会跟他普通见地,真的去取他的人头,倒是高迎祥发话了,郝摇旗欠高大山一颗人头。
高大山一声令下,攻城战开端打响。第八队的将士们如同脱缰的野马,向着城门疾走。
他骑的是一匹高大的有着正色黑毛的乌龙驹,这匹战马本来就是高迎祥的坐骑。
他身披一件蓝色绵甲,头上戴了一顶瓜皮帽,脚上穿的是穿越时的皮靴,手握一杆鎏金蟠龙枪,胯下一匹乌龙驹。除了脚下穿的战靴,其他的都是高迎祥给他设备的,而穿在高大山身上的綿甲只要甲身和甲袖,实在他内里穿有超薄防弹衣,这套綿甲穿不穿都无所谓。
“肥肉”不再喊叫,只是惊骇地望着高大山,高大山完成了全部刺杀行动后,一拧铁枪,今后一拔,带出血肉恍惚的内脏,只听得惨叫一声,“肥肉”捂着腰部,倒在地上哇哇乱滚,城楼上的敌兵见状,丢下兵器四散而逃。
石楼的城墙高约二丈余,土垒墙,女墙上只稀有名弓箭手。
二位百户对高大山佩服得五体投地,整整五十大麻袋,统共一万斤大米,被抬进了义兵大营,高大山豪杰般地被迎进虎帐。
步队行进在蜿蜒的巷子上,高大山骑的乌龙驹,与李自成所骑的纯白的西域马,并排走在步队的最前线。临战阶段,二人都很少说话。
头上戴的瓜皮帽真是有点不伦不类,他感受有点像马戏团的小丑,或许是高迎祥没有像样的头盔送,就随便送了顶帽子。
因为粮草完善和官军围追,三月二十五日,王嘉胤决定挥师东渡黄河,进入山西地界,以寻求更大生长。高迎祥被任命为前锋官,高大山的第八队成了前锋中的前锋队,向延水关进发。
他一蹬马镫,杀向下一个乡勇。
让高大山感兴趣的是李自成身后站着的一名小伙子,此人春秋与高大山相仿,是李自成的侄子,叫李过。高大山拉起李过的手,两人聊的欢天喜地,并且结拜成了同性兄弟。
高大山接过甚盔,把瓜皮帽扔在地上,戴下水磨锁子护颈头盔,这类头盔有点沉,刚戴上还不太风俗,李自成帮他整了整歪了的头盔才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