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第三把火,暂且和八仙村告别[第2页/共2页]
“不如住我家,又便利、又安然。”
她的话虽是抵赖,可也确切有三分事理;
本来,白鹊是要一同入刑的,可这女人伶牙俐齿、相称奸刁。
伏老爹忙把本身藏私房钱的处所奉告她。
至于失落的白鹊和大牢里的伏老爹;
连牲口和家禽都一并赶了畴昔。
“内里就没有恶人?
白鹊么……
可白鹊也没捞到好处。
折腾来折腾去,淳安在城阳县的茶社,终究开业了。
淳安冷眼看着,这女人底子没筹算真撞。
“何况……
可同时又担忧会有隐患。
那些钱都是伏老爹这些年,从伏家母女那儿抢来的。
左邻右舍见伏家起火,觉也不睡了,赶紧打水救火;
她和伏老爹是在倡寮熟谙的;
因为他一口咬定“昨晚和妻儿住在堆栈”,便多了一条“有妻更娶”的罪名。
“放火?
“淳安,你如何晓得他把钱藏哪儿了?”伏氏看到那些年被抢走的钱失而复得,天然又惊又喜;
她把这些钱都给了伏家母女。
半路上碰到薛湛,淳安便半真半假地说,是她爹讹诈不成,要放火烧死她们;
大伙都说,这火来得邪性;
她在八仙村放了三把火;
不但浇不灭,还不往中间烧,只烧伏家。
“一个孩子哪拿得出两万两?我这辈子都拿不出两万两!”
“大人,这字据是我那男人和他女儿立的,是他签的字、画的押;
“大人,我也是苦主啊!
他觉得白鹊卷了钱一走了之,哪晓得那钱早被淳安拿走了?
“他要好多钱,妾身……”白鹊一边哭,一边瞟着伏老爹。
特别是伏老爹。
“他早就说,估计他女儿买卖越做越大;
目前的证据,不敷以让她入罪。
虽说这话透着威胁的意义,可淳安感觉伏老爹真能做出这类事来;
可比起年近四十的正房老婆;
“有手有脚还跟十几岁孩子要钱,真丢人!”
第三把则是薛湛帮她作证。
“我已经找了大魏最好的状师,只是……
“她是我闺女、我是她老子;
“光存货,没有两万两也有一万两。
现在,她是时候分开八仙村了;
可细心想想,安芭住在山洞,本来就为避世;
第一把熟谙了临淮;
而“有妻更娶”这一项,更是给了伏氏和离的来由。
“至于‘有妻更娶’……
“住我家不平安,莫非住内里就安然?
“讹诈就更是胡说了!
黑娃永儿,就是她和当时在倡寮干夫役的昆仑奴的儿子。
由不得伏老爹狡赖。
县官见的人多了,怎不知白鹊的心机?
“祖宗来了,她养我也是天经地义!”伏老爹哪肯承认?
恰是这句话,让淳安同意把母亲和二姐安设在薛家;
“我、我还想告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