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至清至贪[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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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不成制止地成为宦海中的“异类”,成为大家讨厌的粪坑里的石头,如果不能被“异化”,那么,只能被“挤走”。
当然,小民百姓当中,也并不是谁都这么以为的,一些士绅和贩子在暗里里就曾收回了“清官亦猛于虎”的哀叹。
清官们的一丝不取与赃官们的毫无忌讳,实在也是不异文明基因上发展而成的两极。清官和赃官这两种极度实在是相辅相成的,正如太极之一阴一阳。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清官与赃官是相互依存,恰是清官的“至清”,才形成了赃官们的“至贪”。换句话说,做清官标准太高了,对人的要求太刻薄了,绝大多数人都达不到这个标准。达不到清官标准,那或多或少就是个赃官,既然贪了,何不贪个痛痛快快?
儒家理学所培养的这个不成能实现的神话,支撑着中华民族度过了几千年的艰巨光阴。这个神话是个骗局,它奉告人们,一个社会或者一小我达到幸运此岸的门路已经为贤人指出。是以幸运就在面前,唾手可得。题目是贤人之言恍兮惚兮,如何百分之百贯彻并没有一个客观标准。如果你还没有找到幸运,那启事必定是你% 没有贯彻精确。
“清官”在宦海中恰好成了官员们的背面课本。做清官不但物质上刻苦,精力上也要承担庞大的压力。每办一件事,清官们都要严格遵循国度规定,因此窒碍重重,举步维艰。同僚的耻笑、架空、分歧作,乡绅们的抵抗、谩骂、上访乃至灭亡威胁,这些都不算。就是在家里,母亲、老婆、亲戚也整日抱怨不已,固然不敢明着指责,但是起码不会给好神采看。是以,做“清官”,实在是在日日接受一种凡人不能忍耐的煎熬。但中土的清官们却把这类煎熬当作了一种磨练,一种磨炼,一种“超凡入圣”的必经之途,乐此不疲。
但吊诡的是,在宦海上被视为另类奇葩的同时,在官方,丁直璜却已经垂垂成了“神”,成为老百姓但愿的依托。在老百姓的心目中,丁大人就是救苦救难的彼苍大老爷,是扬善惩恶的大豪杰。他成了小民百姓公理的化身,一个超实际的存在。而实际糊口中的丁直璜,一边享用着小民百姓的崇拜,一边却也暗自为财务困顿而忧?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