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领主[第3页/共3页]
门终究被撬开了。
路上还颠末端几个诺德人的村落,终究在第四天中午到达了诺德福森。
“是的。”
拉格纳说着拿起桌子上的酒瓶子闻了闻,也不嫌弃,直接灌了一大口,然后递给了肖恩。
拉格纳点了点头,反手又把木板钉了归去。
老猎人暴露一丝讨厌、不屑、以及严峻的庞大情感,张了张嘴,却不再言语。
肖恩见到他的时候,后者正在赤着上身锻打着一把斧子,坚固的肌肉有一种让肖恩为之恋慕的野性美感。
他带着肖恩来到了镇子的边沿地带,这里的修建稀稀拉拉的,有很多看起来都无人居住了,门窗上用厚木板钉着。
“那么约翰先生,我这里有各种百般的空屋子,如果你想买,我能够给你非常好的扣头,来吧,我带你去看。”
“为甚么?”
肖恩喝了一口杯子里的酒,看着酒保用一块亚麻布擦拭着酒杯,比及酒保颠末他的时候,将一个银塔克推到了酒保面前,“叨教,你晓得那里有屋子出售么?”
“你们这些城里人晓得甚么,那灵兽是诸神的使者,岂是凡人所能猎杀的。”
“你想买屋子?”酒保用古怪的眼神看着他,没有去拿阿谁银币,“我们这可不会随便卖屋子给外埠人?。”
味道竟然还不错,是蜂蜜酒,有点酸酸的味道。
这一手非常标致,如果对准的是人的话,说不定能够削掉半个脑袋了。
而诺德人对布莱顿人的豪情也非常庞大,只是因为布莱顿的强大,不得不接管其统治罢了,再加上经济上被布莱顿贩子逐步渗入,两边的干系也非常奥妙。
“当然没有,早就没人信了。”
“我的经济前提还能够,以是最好有大一点的屋子。”
在这类酷寒的处所,旅店只要一家,酒馆倒是足足有三家,他便选了人最多的一家走了出来。
他朝着四周扫了一圈,很轻易就在人群中找到了阿谁斑白胡子的老猎人米洛克正在和几小我拼酒。
那些酒客们或是三五成群的挤在一张张桌子旁,或是在吧台前坐成一排,互换着买卖谍报,或是会商着山里的野兽又惹出了甚么乱子。
肖恩一听顿时来了兴趣,“你们这里另有信奉众神的人么?”
“看起来你们这打猎是个高危活动啊。”他如有所指的说道。
只要花上五个铜币,就能买满满一大杯,肖恩给本身买了一杯酒,杯子也是用橡木做的,杯子的握柄光滑发亮,看起来已经用了很多年了,杯子的正面另有一个简练的熊脸浮雕,看起来很有艺术感。
拉格纳对劲的咧了咧嘴,“你叫甚么名字,喜好看风景的人?”
肖恩看着面前萧瑟的气象,很难设想持续往北会是如何一副模样。
本地人喝一种叫‘巴列’的烈性酒,巴列在诺德语中意为橡树,大抵是因为这类酒被储存在庞大的橡木桶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