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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凤朝歌:世子妃常野》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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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番外一】柳明义[第1页/共3页]

我开端悔怨,烦恼为甚么当时不再果断一点,或许随蓝蝶而去,才是最好的结局。

我一把甩开她,目露狠光,恶狠狠的说道:“我不会走与父亲一样的老路,既然你这么看中你的面子,那今后你就同你的面子一起过吧。”

能够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健忘蓝蝶,健忘乡城前半生的影象……

我坐在地上,嘴唇在微微颤抖,终究忍不住捂住脸,低声抽泣。

我也看过一个胸怀天下,胸臆无双的落魄人被乱棍打死,曝尸荒漠。

但是厥后我发明,能够被赏识,被看中的前提,起首是需求有本钱,不是靠我的天赋之名,并且黄金。

“是吧,并且他在看蓝蝶哦。”

“夫君……嫁给你大抵是个弊端的决定,如果晓得当初会如许,我如何也不会跟你在一起……”

我不懂为甚么母亲如许讨厌蓝蝶,我只能抖擞抵挡,第一次违逆母亲,拉着蓝蝶的手,分开了这个家。

我仿佛还是能看到蓝蝶站在院子里玩弄兰花,她一身蓝色长裙,在香梦河边婀娜多姿,微微回顾,那双盛了香梦河中星子的眼睛望进我内心。

我看着她担忧的模样,粉嫩的嘴唇微微撅起,我低下头,悄悄吻住她的唇,少女苦涩的味道在我口中化开,如同甜美,让我一下子就沉浸了出来。

蓝蝶一支跳舞美轮美奂,蓝色裙摆微微扬起,像一只蓝色的妖艳胡蝶,我只感觉在那一刻,就已经被她迷住了。

以后我和蓝蝶住在一处小院子里,每天为了生存而驰驱,固然日子过得贫寒些,但却体味到了最幸运的感受。

我看到于万千杀机中立于马车之上女子,果断的眼神,清澈的眸光,沉着的神情,泰然自如,机灵聪敏。

“啊――蓝蝶!”我跪在地上,恶狠狠地瞪着母亲,嘴里咬出一嘴鲜血,死死抓着母亲的衣角,“为甚么……”

在我心急如焚之际,有人奉告我,我娘将蓝蝶绑在了香梦河边。

我初度见她,她一袭蓝色长裙,乌发如云,脸庞清秀,腰肢轻摆,回眸时那双眼睛透着清澈的光与芳华的活力。

实在他并不晓得,朝歌已经深深佩服了我,从一开端的冷傲出场,到新鲜的脾气,然后一起相伴,我看到了她的朴拙与勇气,她将是我将来跟随的明主。

厥后我满心绝望,回到了乡城,正赶上那天乡城有人下葬,请了几家少女在香梦河边拜祭河伯。

“还不会是看上我们蓝蝶了吧,不过我看他真是眼熟啊。”

在帝都去往乡城的路上,我反对了那辆马车,第一次做了与我赋性不符的事情。

人群顿时热烈起来,都七嘴八舌的群情着我,另偶然不时凑上来看我的,更有甚者还伸手捏我,看我是不是真的。

母亲捧着我的脸,低下身子:“她是你父亲曾经在外私养的女儿,我毫不答应你和她在一起。”

我忿忿回身,回到了之前与蓝蝶居住的处所,小小的院子,吊着各式百般的兰花,翠绿的色采装点在这个院落,院子里摆放的石桌木几,另有小巧的茶具。

我有些难堪,忍不住拉了拉衣角,冲着蓝蝶暴露一个并欠都雅的笑。

开初我对母亲的行动感到差别,厥后欣喜若狂,我觉得母亲会因为这个孩子的到来而窜改对蓝蝶的观点,我觉得今后他们会战役相处,成绩幸运的一家。

我叫柳明义,自幼就是村落最聪明的小孩,四书五经,汉文韬略,过目不忘。

她叫顾朝歌。

以后我见到了云启最富有传奇色采的人物,燕世子燕洄。

厥后,我成为了乡城的先生,还是多次去往帝都,但愿寻觅一个让本身健忘畴昔的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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