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决斗的风俗[第2页/共2页]
王至道浅笑的道:“法官大人,我并没有否定是我杀了死者井上雄仁,我承认死者井上雄仁是死在我的手上。以是被告状师没有需求华侈时候来证明这件事了。”
“杀人是分很多种的,比如用心杀人,不对杀人,侵占杀人等等,并不是统统的杀人者都必然有罪的。被告状师,你是专业状师,如何能说出这么没水准的话,让人对你的状师资格很思疑啊!”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自从案发到明天开庭,已经有三天了。三天时候,被告方理应甚么都该筹办好,岂有证人有事不能来的事理。这清楚是被告方底子就没有甚么别的证人,只不过因为前三个证人得胜,才想迟延时候,别的去找个证人罢了。本来这么做也没有甚么不当,但是因为我的环境有点分歧。我一向蹲在监狱内里,又不答应被保开释出。如果被告将时候无穷制的廷后,那我就得无穷制的蹲在狱中。没判刑也即是判了刑。
“我反对!”
法官大人一脸不解,谨慎翼翼的问道:“被告,你是在认罪吗?”
“以是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我要求要么就在本日将此案结束,要么答应我被保释。我的发言结束!”
王至道当然不会答应金丝眼镜将此案廷后。笑话,他现在正在蹲牢呢,廷后一日就意味着他得再蹲牢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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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翼翼的看了看山口裕仁已经在活力的眼神,金丝眼镜决计了硬撑到死,就算不能将王至道奉上绞刑台,也要让他蹲在监狱内里。因而金丝眼镜道:“法官大人,既然被告必然要本日结束此案,那我就作陪吧!证人固然不能来,不过我有证据证明王至道是杀了井上雄仁的凶手,请让我将证据呈上……”
“是的,井上雄仁说要给哥哥报仇,以我一个朋友来威胁我和他决斗,我不得已之下才应战。当时我只要一根仅三十公分长的短兵器,而井上雄仁却拿着一把长度超越一米锋利长刀,招招要我的命,我为了自保,才失手杀了他。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请你们想想,换成你们身处那种环境下,生命随时会被敌手夺去,你们还能不自保,还能对对方留手吗?以是,我这类环境美满是侵占杀人。在这个天下,不管是那一个国度的法律,对侵占杀人都有必然的答应。贵国的法律上有这一条:当对刚正在停止行凶、杀人、掳掠、绑架以及其他严峻危及人身安然的暴力犯法,采纳防卫行动,形成犯警侵害人伤亡的,属于合法防卫,不负刑事任务。以是我的行动是完整合法。我要求法官大人和各位陪审员,判我无罪!”
“反对有效。被告,你有人能证明你当时是被死者井上雄仁威胁下决斗的吗?”――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你们以为这公允公道吗?如果你们感觉这么做公道的话,那么法庭辩白就底子没有存在的需求了。因为只要被告方玩拖廷这一招,那么疑犯便能够在监狱内里想关多久就关多久。